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第20章 找情妇或纳妾
462.上一章(淫行)也提到了找情人,意思是一个未婚男子与一个女人的私通。我们所说的找情妇或纳妾是指一个已婚男子与另一个女人的私通。若不对这二者加以区分,人们会混用这两个词,仿佛它们是一个意思,因而是指一回事。然而,它们是两种不同的关系:“找情人”这个术语适合第一种,因为情人是指堕落的女人;而“找情妇或纳妾”这个术语适合第二种,因为情妇或妾是指床上的额外性伴侣。所以,为了区分它们,我们指定“找情人”来表示婚前与一个女人的私通,指定“找情妇或纳妾”来表示婚后与一个女人的私通。
此处论述“找情妇或纳妾”需条理分明,只有条理分明,才能一方面揭示婚姻的性质,另一方面揭示通奸的性质。婚姻与通奸是对立面,这在前面有关它们对立的那一章(18章)已经先说明了。至于它们的对立何等之大,以及对立的性质,这只能凭它们之间的中间状态来理解,其中,“找情妇或纳妾”就是一个中间状态。不过,“找情妇或纳妾”有两种方式,必须先把这两种方式彻底区分开,所以和前几章一样,本章也要分为如下若干节:
⑴找情妇或纳妾有两种方式,这两种方式彼此截然不同,一种与妻子联结,一种与妻子分离。
⑵对基督徒来说,与妻子联结的找情妇或纳妾是完全不合法的、可憎的。
⑶它是在基督教界被定罪并逐出的一夫多妻。
⑷它是摧毁婚姻原则,即基督徒生命珍宝的淫乱。
⑸与妻子分离的找情妇或纳妾若出于合法、正当、纯正重大的理由,就不是违法的。
⑹找情妇或纳妾的合法理由和离婚的合法理由是一样的,只是妻子仍留在家中。
⑺找情妇或纳妾的正当理由和分床的正当理由是一样的。
⑻找情妇或纳妾的重大理由既有纯正的,也有不纯正的。
⑼重大理由若基于公义,就是纯正的。
⑽重大理由若非基于公义,即便表面看似公义,也是不纯正的。
⑾出于合法、正当、纯正重大理由找情妇或纳妾的男人有可能同时拥有婚姻之爱。
⑿在与情妇或妾的关系存续期间,与妻子发生性关系是不合法的。
现逐一解读上述要点。
378.⑶意愿对应于心。这一点本身无法像当在结果中检查意愿时那样看得清楚,如前所述(375节)。这一点本身可通过以下事实看出来:属于爱的一切情感会导致心跳频率的变化,这从与心脏同步跳动的动脉脉搏明显可知。与爱之情感保持一致的心脏变化和脉动是不计其数的。手指能感觉到的只是它跳得是慢还是快,是高还是低,是弱还是强,是规律还是不规律等等;因而随着喜悦和悲伤,心灵平静和愤怒,无惧和害怕,发烧和发冷等等而变化。由于心脏的收缩和舒张两项运动,会照着各人的爱之情感而以这种方式发生改变和变化,所以许多古代作家和一些现代作家,都把情感归因于心,也把心当成它们的居所。诸如下面的这类词语由此进入日常用语:坚强的心、怯懦的心、快乐的心、悲伤的心、柔软的心、刚硬的心、伟大的心、软弱的心、完整的心、破碎的心、肉心、石心;同样还有粗心,柔心,温柔的心;用心做事,奉献一颗心,给予一颗新心,放在心里,在心里接受,不上心,心硬,真心朋友;以及用来表达爱及其情感的词语,如和谐,不和谐,癫狂等等。圣言中也有类似词语,因为圣言是通过对应写成的。无论你说爱还是说意愿,意思都一样,因为意愿是接受爱的容器,如前所述(375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