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462

第20章 找情妇或

第20章 找情妇或纳妾

462.上一章(淫行)也提到了找情人,意思是一个未婚男子与一个女人的私通。我们所说的找情妇或纳妾是指一个已婚男子与另一个女人的私通。若不对这二者加以区分,人们会混用这两个词,仿佛它们是一个意思,因而是指一回事。然而,它们是两种不同的关系:“找情人”这个术语适合第一种,因为情人是指堕落的女人;而“找情妇或纳妾”这个术语适合第二种,因为情妇或妾是指床上的额外性伴侣。所以,为了区分它们,我们指定“找情人”来表示婚前与一个女人的私通,指定“找情妇或纳妾”来表示婚后与一个女人的私通。

此处论述“找情妇或纳妾”需条理分明,只有条理分明,才能一方面揭示婚姻的性质,另一方面揭示通奸的性质。婚姻与通奸是对立面,这在前面有关它们对立的那一章(18章)已经先说明了。至于它们的对立何等之大,以及对立的性质,这只能凭它们之间的中间状态来理解,其中,“找情妇或纳妾”就是一个中间状态。不过,“找情妇或纳妾”有两种方式,必须先把这两种方式彻底区分开,所以和前几章一样,本章也要分为如下若干节:

⑴找情妇或纳妾有两种方式,这两种方式彼此截然不同,一种与妻子联结,一种与妻子分离。

⑵对基督徒来说,与妻子联结的找情妇或纳妾是完全不合法的、可憎的。

⑶它是在基督教界被定罪并逐出的一夫多妻。

⑷它是摧毁婚姻原则,即基督徒生命珍宝的淫乱。

⑸与妻子分离的找情妇或纳妾若出于合法、正当、纯正重大的理由,就不是违法的。

⑹找情妇或纳妾的合法理由和离婚的合法理由是一样的,只是妻子仍留在家中。

⑺找情妇或纳妾的正当理由和分床的正当理由是一样的。

⑻找情妇或纳妾的重大理由既有纯正的,也有不纯正的。

⑼重大理由若基于公义,就是纯正的。

⑽重大理由若非基于公义,即便表面看似公义,也是不纯正的。

⑾出于合法、正当、纯正重大理由找情妇或纳妾的男人有可能同时拥有婚姻之爱。

⑿在与情妇或妾的关系存续期间,与妻子发生性关系是不合法的。

现逐一解读上述要点。


圣爱与圣智 #270

270.⑸一切邪恶,

270.⑸一切邪恶,无论先天的,还是后天的,都在属世心智中占据一席之地。邪恶及其虚假在属世心智中占据一席之地,因为属世心智在形式或形像上就是一个世界,而属灵心智在形式或形像上是一个天堂,邪恶在天堂是没有立足之地的。故自出生起,属灵心智就没有打开,只具有被打开的潜能。此外,属世心智的形式部分源于自然界的物质,而属灵心智的形式只源于灵界的物质;属灵心智被主完整保存,以便人能成为人;因为人生来就是一个动物,不过,他能变成人。属世心智及其一切组成部分从右向左盘成螺旋形,而属灵心智从左向右盘成螺旋形。因此,两者的旋转方向完全相反;一个证据是:邪恶在属世心智中占据一席之地,它本身就反对属灵心智。此外,从右向左旋转是向下的,因而朝向地狱;而从左向右旋转是向上的,因而朝向天堂。我从以下事实清楚看到这一点:恶灵只能从右向左转动身体,不能从左向右转动;而善灵很难从右向左转动身体,却很容易从左向右转动。他们的旋转与属于心智的内层的流动是一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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