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第20章 找情妇或纳妾
462.上一章(淫行)也提到了找情人,意思是一个未婚男子与一个女人的私通。我们所说的找情妇或纳妾是指一个已婚男子与另一个女人的私通。若不对这二者加以区分,人们会混用这两个词,仿佛它们是一个意思,因而是指一回事。然而,它们是两种不同的关系:“找情人”这个术语适合第一种,因为情人是指堕落的女人;而“找情妇或纳妾”这个术语适合第二种,因为情妇或妾是指床上的额外性伴侣。所以,为了区分它们,我们指定“找情人”来表示婚前与一个女人的私通,指定“找情妇或纳妾”来表示婚后与一个女人的私通。
此处论述“找情妇或纳妾”需条理分明,只有条理分明,才能一方面揭示婚姻的性质,另一方面揭示通奸的性质。婚姻与通奸是对立面,这在前面有关它们对立的那一章(18章)已经先说明了。至于它们的对立何等之大,以及对立的性质,这只能凭它们之间的中间状态来理解,其中,“找情妇或纳妾”就是一个中间状态。不过,“找情妇或纳妾”有两种方式,必须先把这两种方式彻底区分开,所以和前几章一样,本章也要分为如下若干节:
⑴找情妇或纳妾有两种方式,这两种方式彼此截然不同,一种与妻子联结,一种与妻子分离。
⑵对基督徒来说,与妻子联结的找情妇或纳妾是完全不合法的、可憎的。
⑶它是在基督教界被定罪并逐出的一夫多妻。
⑷它是摧毁婚姻原则,即基督徒生命珍宝的淫乱。
⑸与妻子分离的找情妇或纳妾若出于合法、正当、纯正重大的理由,就不是违法的。
⑹找情妇或纳妾的合法理由和离婚的合法理由是一样的,只是妻子仍留在家中。
⑺找情妇或纳妾的正当理由和分床的正当理由是一样的。
⑻找情妇或纳妾的重大理由既有纯正的,也有不纯正的。
⑼重大理由若基于公义,就是纯正的。
⑽重大理由若非基于公义,即便表面看似公义,也是不纯正的。
⑾出于合法、正当、纯正重大理由找情妇或纳妾的男人有可能同时拥有婚姻之爱。
⑿在与情妇或妾的关系存续期间,与妻子发生性关系是不合法的。
现逐一解读上述要点。
257.这些结果如下:
⑴属世心智可被提升到天使所在的天堂之光,并能在属世层次上,因而不那么充分地感知到天使在属灵层次上所感知到的东西。然而,人的属世心智无法被提升到天使之光本身。
⑵凭借被提升到天堂之光的属世心智,人能思考,甚至与天使交谈;但那时天使的思维和言语流入这个人的属世思维和言语,而不是反过来。因此,天使以一种属世的语言,也就是此人的母语而与他交谈。
⑶这一切通过一种进入属世之物或属世人的属灵流注,而非进入属灵之物或属灵人的任何属世流注实现。
⑷只要一个人活在自然界,人类智慧就是属世的,决不能被提升到天使智慧,只能被提升到它的某种形像。原因在于,属世心智的提升是通过连续性实现的,就像从暗到光,或从粗到纯。但属灵层级已经打开的人在死亡时会进入这种智慧,还能通过身体感觉的暂停,然后通过从上面进入其心智的属灵部分的一种流注而进入它。
⑸人的属世心智由属灵物质和属世物质构成。思维来自它的属灵物质,而非来自它的属世物质。当人死亡时,属世物质会逐渐退去,但属灵物质不会。所以死后,当人成为一个灵人或一位天使时,这种心智仍留在如它在世上所拥有的那种形式中。
⑹如前所述,通过死亡逐渐退去的属世心智的属世物质构成灵人和天使所拥有的属灵身体(简称灵体)的皮肤覆盖物。通过取自自然界的这种覆盖物,他们的灵体得以继续存在,因为属世层是最外在的容器。因此,没有哪个灵人或天使不是生而为人。
在此列举这些天使智慧的奥秘,是为了叫人们了解人里面的属世心智的性质,接下来将进一步论述这个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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