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第20章 找情妇或纳妾
462.上一章(淫行)也提到了找情人,意思是一个未婚男子与一个女人的私通。我们所说的找情妇或纳妾是指一个已婚男子与另一个女人的私通。若不对这二者加以区分,人们会混用这两个词,仿佛它们是一个意思,因而是指一回事。然而,它们是两种不同的关系:“找情人”这个术语适合第一种,因为情人是指堕落的女人;而“找情妇或纳妾”这个术语适合第二种,因为情妇或妾是指床上的额外性伴侣。所以,为了区分它们,我们指定“找情人”来表示婚前与一个女人的私通,指定“找情妇或纳妾”来表示婚后与一个女人的私通。
此处论述“找情妇或纳妾”需条理分明,只有条理分明,才能一方面揭示婚姻的性质,另一方面揭示通奸的性质。婚姻与通奸是对立面,这在前面有关它们对立的那一章(18章)已经先说明了。至于它们的对立何等之大,以及对立的性质,这只能凭它们之间的中间状态来理解,其中,“找情妇或纳妾”就是一个中间状态。不过,“找情妇或纳妾”有两种方式,必须先把这两种方式彻底区分开,所以和前几章一样,本章也要分为如下若干节:
⑴找情妇或纳妾有两种方式,这两种方式彼此截然不同,一种与妻子联结,一种与妻子分离。
⑵对基督徒来说,与妻子联结的找情妇或纳妾是完全不合法的、可憎的。
⑶它是在基督教界被定罪并逐出的一夫多妻。
⑷它是摧毁婚姻原则,即基督徒生命珍宝的淫乱。
⑸与妻子分离的找情妇或纳妾若出于合法、正当、纯正重大的理由,就不是违法的。
⑹找情妇或纳妾的合法理由和离婚的合法理由是一样的,只是妻子仍留在家中。
⑺找情妇或纳妾的正当理由和分床的正当理由是一样的。
⑻找情妇或纳妾的重大理由既有纯正的,也有不纯正的。
⑼重大理由若基于公义,就是纯正的。
⑽重大理由若非基于公义,即便表面看似公义,也是不纯正的。
⑾出于合法、正当、纯正重大理由找情妇或纳妾的男人有可能同时拥有婚姻之爱。
⑿在与情妇或妾的关系存续期间,与妻子发生性关系是不合法的。
现逐一解读上述要点。
186.为更好地理解何为离散层级,其性质如何,它们与连续层级有何不同,以天使天堂为例。天堂分为三层,这些通过高度层级而彼此分离;因此,一层在另一层之下;它们互不相通,只通过流注保持联系;这流注从主发出,依次流经各天堂,直至最低层,而不是反过来。然而,每层天堂本身不是照高度层级,而是照广度层级来划分。住在中间,也就是在中心的天使处于智慧之光;而住在周围,直至边界的天使则处于智慧之荫。智慧就这样递减,直到无知,就像光渐弱,直到变暗,这个过程是连续发生的。
世人也一样。属于其心智的内层被划分为和天堂一样多的层级;这些层级也是一层在另一层之上;因此,属于世人心智的内层是照离散层级,也就是高度层级而划分的。所以,照其智慧的层级,人有可能在最低层级,也有可能在较高层级,甚至可能在最高层级。此外,当他只处在最低层级时,较高层级就被关闭,但会随着他从主接受智慧而被打开。人也有连续层级,也就是广度层级在里面,和天堂一样。人就像天堂,因为就其心智的内层而言,他在处于来自主的爱与智慧的程度内而为一个最小形式的天堂。就其心智的内层而言,一个人便是一个最小形式的天堂,对此,可参看《天堂与地狱》(51-58节)一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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