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55.⑽淫行的性欲气场在其初始阶段,就处在淫乱之爱的气场和婚姻之爱的气场中间,并制造一种平衡。前一章分别论述了淫乱之爱和婚姻之爱这两种气场,并说明淫乱之爱的气场从地狱上升,婚姻之爱的气场从天堂降下(435节);这两种气场在两个世界相遇,但不会联结(436节);它们之间存在一个平衡,人就处于这平衡(437节);人能随意转向任一气场,但转向这一个的程度,就是远离另一个的程度(438节)。至于何谓气场,可参看434节,以及那里所引用的章节。淫行的性欲之气场就在这两种气场中间,并制造一种平衡,因为处于其中的人既能转向婚姻之爱的气场,即转向婚姻之爱,也能转向通奸之爱的气场,即转向通奸之爱。人若转向婚姻之爱,就转向天堂;若转向通奸之爱,就转向地狱。这种任意转向是人的选择、乐趣和意愿的问题,好叫他能照理性而非本能自由行事,因而能成为一个人,并将他所感觉到的流注变成自己的,而不是像动物那样无法将其变成自己的一部分。之所以说如在其初始阶段那样的淫行的性欲,是因为这时,它尚处于中间状态。谁不知道凡人起初所行的,皆源于情欲,因为它源于属世人?谁不知道当人从属世正变得属灵时,这情欲不算罪恶?当人的爱正变成婚姻之爱时,淫行的性欲也一样。
375.意愿和理解力与心和肺的对应关系无法被抽象证明,也就是说,无法只通过理性来证明,但它能被结果证明。这种情形和理性所看到的事物的原因差不多。尽管原因能被理性看到,但它们若不通过结果,仍无法被清晰地看到;因为原因存在于结果中,并通过结果使自己被看见。在此之前,心智对原因是不确信的。在接下来的讨论中,我们将描述这种对应的结果。然而,为避免有人在思考这种对应时陷入从关于灵魂的假说中所获得的观念,先让他通读前一章所论证的观点,如:爱和智慧,因而意愿和理解力构成人的真生命(363—364节);人的生命存在于脑里面它的最初成分中,以及身体里面它的衍生成分中(365节);生命怎样在它的最初成分中,就怎样在整体和该整体的每个部分中(366节);通过这些最初成分,生命从每个部分而存在于整体中,从整体而存在于每个部分中(367节);爱如何,智慧就如何,因而这个人就如何(36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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