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55.⑽淫行的性欲气场在其初始阶段,就处在淫乱之爱的气场和婚姻之爱的气场中间,并制造一种平衡。前一章分别论述了淫乱之爱和婚姻之爱这两种气场,并说明淫乱之爱的气场从地狱上升,婚姻之爱的气场从天堂降下(435节);这两种气场在两个世界相遇,但不会联结(436节);它们之间存在一个平衡,人就处于这平衡(437节);人能随意转向任一气场,但转向这一个的程度,就是远离另一个的程度(438节)。至于何谓气场,可参看434节,以及那里所引用的章节。淫行的性欲之气场就在这两种气场中间,并制造一种平衡,因为处于其中的人既能转向婚姻之爱的气场,即转向婚姻之爱,也能转向通奸之爱的气场,即转向通奸之爱。人若转向婚姻之爱,就转向天堂;若转向通奸之爱,就转向地狱。这种任意转向是人的选择、乐趣和意愿的问题,好叫他能照理性而非本能自由行事,因而能成为一个人,并将他所感觉到的流注变成自己的,而不是像动物那样无法将其变成自己的一部分。之所以说如在其初始阶段那样的淫行的性欲,是因为这时,它尚处于中间状态。谁不知道凡人起初所行的,皆源于情欲,因为它源于属世人?谁不知道当人从属世正变得属灵时,这情欲不算罪恶?当人的爱正变成婚姻之爱时,淫行的性欲也一样。
266.⑴恶人和善人同等地享有这两种官能。在前一章已经说明,就理解力而言,属世心智能被提升,甚至达到第三层天堂的天使所在的光,能看见并承认真理,然后用语言表达它们。由此明显可知,正因属世心智能被提升,所以恶人和善人同等地享有被称为理性的官能;并且由于属世心智能被提升到如此高度,故可推知,恶人也能思想和谈论天上的真理。此外,恶人能意愿和实践这些真理,尽管他不去意愿和实践它们,这一点可通过推理和经验来证明。推理证明:谁不能意愿并去行自己所思想的事呢?他不意愿并去行它,是因为他不喜欢意愿并去行它。意愿并去行的能力就是每个人从主那里所获得的自由;当他有能力时,却不意愿并去行良善,那是因对邪恶的爱反对他这样做;不过,他能抵制这爱,并且许多人也的确抵制了它。
在灵界,经验屡次证明了这一点。我听过恶灵的话,他们内心是魔鬼,在世时就已弃绝天堂和教会的真理。当每个人从小就拥有的求知欲,在他们里面被像火光那样围绕一切爱的荣耀激发时,他们就能像内心为天使的善灵一样清楚觉察到天使智慧的奥秘。这些恶魔般的灵人甚至声称,他们能照着这些奥秘去意愿和行动,只是不愿这么做。当我告诉他们说,只要避恶如罪,他们可以意愿这些事时,他们说,他们甚至能行出来,但他们不愿这么做。由此明显可知,恶人和善人同等地享有被称为自由的官能。让每个人都想想自己,就会发现事实的确如此。人拥有意愿的能力,因为这种官能所来自的主不断将这种能力赋予他。如前所述,主就住在每个人的这两种官能中,因而住在能够意愿的官能或能力中。至于被称为理性的理解力的官能,在属世心智成熟之前,人不可能拥有这种官能。在此期间,它就像未成熟果实中的种子,无法在土壤里被打开,并长成灌木。这种官能也不存在于前面所提到的那些人里面(25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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