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52.⑺淫行的性欲若以婚姻之爱为目的,并偏爱它,就是轻微的。邪恶就其性质而言,是有等级的,正如良善就其性质而言,也是有等级的一样。因此,每种邪恶都是相对更轻,或更严重,正如每种良善都相对更好或更优质一样。淫行也一样,因为它是一种性欲,属于尚未洁净的属世人,故而是一种邪恶。不过,由于人人都能被洁净,所以一个人接近洁净状态的程度,就是淫行接近婚姻之爱,也就是两性情爱的洁净状态的程度,因而是邪恶变轻的程度,因为它在同等程度上被除去了。下一节我们会看到,淫行的邪恶随着它接近通奸之爱而越发严重。
人之所以越关注婚姻之爱,淫行就越轻微,是因为此时,他从自己所处的不贞洁状态关注一种贞洁状态;并且越(在思维方面)偏爱贞洁状态,就其理解力而言,就越处于这种状态;越不仅在思维方面,还在爱方面偏爱这种状态,就其意愿,因而其内在人而言,就越处于这种状态。然而,若此时他坚持行淫,那么行淫对他来说就成了一种必要,至于原因,他十分清楚。
对那些在思维和爱方面偏爱和渴望婚姻状态的人来说,有两个因素使淫行相对轻微。第一个是,婚姻生活是他们的打算、意图和目的。第二个是,他们在自己里面将邪恶从良善那里分离出去。关于第一个因素,即婚姻生活是他们的打算、意图和目的,这是因为人的性质取决于他的打算、意图或目的。这就是他向主和众天使所展示的性质,事实上,世上的智者也是如此看待他的。因为意图是一切行为的灵魂,决定了在世上是责备还是原谅,以及死后归算给人的东西。
关于第二个因素,即那些偏爱婚姻之爱胜过淫行的性欲之人将邪恶从良善那里分离出去,从而将不贞洁从贞洁那里分离出去;那些在获得一个良善或贞洁的状态前,在其感知和意图方面将这二者保持分离的人,等到进入婚姻状态,也会从那性欲的邪恶中得以分离和洁净。下一节我们将看到,这不是那些在淫行中关注通奸之人的情形。
390.⑺人的灵和身体的结合是由于他的意愿和理解力与心和肺的对应关系,而它们的分离则是由于这种对应关系的缺乏。人们至今不知道人的心智(心智是指意愿和理解力)是他的灵,灵就是这个人,也不知道人的灵和身体一样拥有脉搏和呼吸,所以不可能知道在人里面的灵的脉搏和呼吸流入并产生其身体的脉搏和呼吸。
由于人的灵和身体一样拥有脉搏和呼吸,故可知,人的灵的脉搏和呼吸与其身体的脉搏和呼吸之间存在一种类似的对应关系,因为如前所述,心智就是他的灵。因此,当这两组运动的对应停止时,一种分离就会发生,这就是死亡。
当身体由于某种疾病或事故而无法与这个人的灵一致行动时,分离或死亡就会发生,因为这样对应就消失了,结合也随之消失了;然而,只有呼吸停止不会造成这种结果,当心跳停止时才会。因为只要心脏还在跳动,爱及其生命之热就仍保留和维持身体的生命,这从昏厥和窒息的例子,以及胎儿在子宫里的生命状态明显看出来。简言之,人的身体生命依赖于身体的脉搏和呼吸与他的灵的脉搏和呼吸之间的对应关系;当这种对应关系停止时,身体的生命就会终止,他的灵则离开,在灵界继续它的生活;这种生活和他在自然界的生活如此相似,以致他不知道自己已经死了。大多数人在离开身体后两天就会进入灵界。事实上,我曾与一些死亡两天后的人交谈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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