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第19章 淫行
444a.淫行是指一个少男或青年男子婚前与一个堕落女人的性欲体验。然而,与一个少女或有夫之妇,而非堕落女人的性欲体验不算淫行;也就是说,与一个少女的性欲体验是放荡,与一个有夫之妇的性欲体验是通奸。至于后面这两种与淫行有何不同,理性之人很难看出来,除非他观察两性情爱的等级和不同形式,一方面看到它的贞洁之处,另一方面看到它的不贞洁之处;并且在两边把它们分门别类,从而加以区分。否则,人对贞洁的多与少之间的区别,以及不贞洁的多与少之间的区别无法形成一个概念。没有这些区分,它们之间一切对照的方法,连同判断上的清晰视野都会丧失。这时,理解力就会陷入如此幽暗,以致它不知道如何区分淫行与通奸,更不用说区分轻微的淫行与严重的淫行,以及轻微的通奸与严重的通奸了。于是,它将各种邪恶混在一起,从而把不同的邪恶混成一锅汤,把不同的良善和成一个面团。因此,为叫人们清楚知道两性情爱倾向并发展为与婚姻之爱完全对立的淫乱之爱所在这一边的区别,最好先检查这爱的初始阶段,也就是淫行。我们将按以下顺序来检查:
⑴淫行属于两性情爱。
⑵当青少年开始运用自己的理解力思考和行事,并且说话的嗓音开始变得男性化时,两性情爱就开始了。
⑶淫行属于属世人。
⑷淫行是一种强烈的性欲,但不是对通奸的性欲。
⑸对某些男人来说,若彻底受到抑制,无法在淫行中得以发泄,两性情爱不可能不造成伤害。
⑹因此,人口稠密的城市容忍妓院的存在。
⑺淫行的性欲若以婚姻之爱为目的,并偏爱它,就是轻微的。
⑻淫行的性欲若以通奸为目的,就是严重的。
⑼淫行的性欲若濒于多样化的贪欲或奸污处女的贪欲,则变得更严重。
⑽淫行的性欲气场在其初始阶段,就处在淫乱之爱的气场和婚姻之爱的气场中间,并制造一种平衡。
⑾务必小心谨慎,防止婚姻之爱被无节制的过度淫行所摧毁。
⑿因为一夫一妻的婚姻原则是人类生命的瑰宝,是基督教的宝库。
⒀对那些因种种原因无法步入婚姻,又因淫秽无法抑制性欲的人来说,若游荡的两性情爱限于一个情人,这个婚姻原则就能得以保存。
⒁找一个情人好于游荡的性欲,但前提是它不能涉及数个情人,处女或未失贞的女人,已婚妇女,并与婚姻之爱保持分离。
现逐一解读上述要点。
445.⑴淫行属于两性情爱。之所以说淫行属于两性情爱,是因为淫行不是两性情爱,但却起因于它。两性情爱如同一个源泉,婚姻之爱和淫乱之爱皆来源于它;它们能通过淫行或脱离淫行从中流出。因为人人都有两性情爱在里面,它要么冒出来,要么不冒出来。它若在婚前因一个堕落女人冒出来,就叫淫行;若因妻子冒出来,就叫婚姻;若在婚后因另一个女人冒出来,就叫通奸。因此,如刚才所述,两性情爱如同一个源泉,贞洁的爱和不贞洁的爱皆来源于它。然而,在下文我们将揭示,贞洁的婚姻之爱通过淫行发展出来需要何等的小心谨慎,而不贞洁或淫乱之爱通过淫行发展出来则何等鲁莽轻率。谁能得出这样的结论:一个曾行淫之人不可能在婚姻中变得更贞洁?
38.在圣言中,“公义”与“公平”表示神性之爱与神性智慧,其中“公义”表示神性之爱,“公平”表示神性智慧;故在圣言中,“公义”和“公平”论及神;如诗篇:
公义和公平是你宝座的根基。(诗篇89:14)
又:
耶和华要使公义如光发出,使公平明如正午。(诗篇37:6)
何西阿书:
我必以公义、公平聘你永远归我。(何西阿书2:19)
耶利米书:
我要给大卫兴起一个公义的苗裔,祂必掌王权,在地上施行公平和公义。(耶利米书23:5)
以赛亚书:
祂必坐在大卫的宝座和他的国上,以公平公义使国坚定稳固。(以赛亚书9:7)
又:
耶和华被尊崇,因祂以公平公义充满这地。(以赛亚书33:5)
诗篇:
我学了你公义的判语。我因你公义的典章,一天七次赞美你。(诗篇119:7,164)
在约翰福音中,“生命”和“光”所表相同:
生命在祂里头,这生命就是人的光。(约翰福音1:4)
在这句经文中,“生命”表示主的神性之爱,“光”表示祂的神性智慧。在约翰福音中,“生命”和“灵”所表也相同:
耶稣说,我对你们所说的话就是灵,就是生命。(约翰福音6:63)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