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44.对此,我补充以下记事:
默想完婚姻之爱后,我开始沉思淫乱之爱。忽然有两位天使站在我旁边,说:“我们能发觉并理解你先前的思考,但你现在思索的东西却从我们面前略过,我们也不理解它们。请抛弃它们吧,因为它们等同于无。”不过,我回答说:“我现在思考的爱不能算没有,因为它确实存在。”对此,天使说:“非出于创造的爱能存在呢?婚姻之爱不是创造而来吗?这爱不是成为一体的两个之间的一种爱吗?怎会有把人分离和隔开的爱呢?若非少女反过来爱少男,少男能爱这少女吗?一方的爱会不认识并承认对方的爱吗?当这些爱相遇时,它们岂不自动联结起来?谁会爱非爱?不是唯有婚姻之爱相互共享吗?若不是相互的,这爱岂不反弹回来,变成虚空泡影吗?”
闻听此言,我问两位天使来自哪个天堂社群。他们说:“我们来自纯真天堂。我们自婴孩时就来到这个天堂世界,在主的眷顾下被抚养长大。当我长成少年人,在此与我同在的我的妻子成长为适婚少女时,我们就订婚并立下婚约,然后在婚姻中联结。除了真正的婚姻之爱,也就是夫妻之爱外,我们不知道其它任何爱;当你对于和我们的爱完全对立的一种陌生的爱所思想的观念传给我们时,我们丝毫不能理解。所以,我们才降下来问你为何思考我们不能理解的东西。因此,请告诉我们,不仅非出于创造,而且还反对创造的爱怎么可能存在?凡与创造对立之物,我们都视之为不真实的物体。”
他说完这番话后,我非常开心能蒙恩准和纯真到完全不知淫行为何物的天使对话。于是,我开口告诉他们说:“你们不知道良善与邪恶的存在吗?并且良善来自创造,但邪恶不是?然而,就本质而言,邪恶并非什么也不是。尽管从良善的角度看,它的确什么也不是。良善来自创造,无论最高级的良善还是最低级的良善;当这最低级的良善降为零时,邪恶就从对立面产生了。所以,良善与邪恶之间没有任何比例关系,良善也不会发展为邪恶;不过,大小良善之间存在一个比例关系,并且还存在一个向更大或更小发展的过程;同样,大小邪恶之间也存在一个比例关系,并且也存在一个向更大或更小发展的过程;这二者在每一个细节上都是对立的。良善与邪恶既是对立面,那它们之间就存在一个中间地带,其中有一个平衡区域,邪恶在此反对良善。但它不占优势,故停留在努力中。每个人都是在这种平衡中长大的。这种平衡因在良善与邪恶,或也可说,在天堂与地狱之间,故是一种属灵的平衡,并给处于其中的人带来自由。主凭这种平衡将所有人吸引到祂自己这里;凡出于自由跟随祂的人,主都会把他从邪恶引入良善,因而引入天堂。爱也一样,婚姻之爱和淫乱之爱尤其如此;因为后者是邪恶,前者是良善。凡听从主的声音,并出于自由跟随祂的人,都被主引入婚姻之爱及其一切快乐、幸福;相反,凡不听从并跟随的人,都将自己引入淫乱之爱,先引入它的快感,然后引入它的不快乐,最后引入它的痛苦。”
我说完后,两位天使问:“既然除了良善外,没有什么东西凭创造而存在,那么邪恶又是如何产生的?因为凡物要存在,必有一个源头。良善不可能是邪恶的源头,因为邪恶是良善的对立面,会夺走并毁灭良善。然而,邪恶既存在,并可感觉得到,那就不是没有,而是某种事物。那么,请告诉我们,这个从无到有的事物源自何处?”对此,我回答说:“若不知道唯独神是良善,并且唯独来自神的良善本身才是良善,就不可能揭开这个奥秘。因此,凡仰望神,愿意被神引领的人,都处于良善;凡背离神,愿意被自己引领的人,都未处于良善;因为他所行的良善要么为了自己,要么为了世界,因而或是邀功的,或是假装的,或是虚伪的。由此清楚可知,人自己是邪恶的源头,不是因为这个源头自创造时就植入人,而是因为人因着远离神而将这个源头植入自己。邪恶的源头起初并不在亚当及其妻子里面;而是他们在自己里面制造了邪恶的源头;当蛇说,你们吃善恶知识树的日子,你们便如神(创世记3:5)时,他们便背离了神,转向他们自己,仿佛他们就是神。‘吃善恶知识树’就表示相信人知道良善与邪恶,并凭自己而非神变得智慧。”
两位天使接着问:“若非靠着神,人就不能思考、意愿、因而做什么,既如此,那人又如何能背离神、转向自己呢?神为何允许这种事?”我回答说:“人如此被造是为了他所愿所思所行的一切都看似在他里面,因而出自他。没有这种表象,人将不是一个人,因为他不能接受和保留一丝良善与真理或爱与智慧,并使之成为他自己的。由此可知,若没有表象,一种活生生的表象,可以说人将无法与神联结,从而无法拥有由此而来的永生。然而,如果这种表象诱使他相信,他意愿、思考、因而行善是凭他自己,而非靠着神,尽管表面上无论怎么看似乎都是凭他自己,那么,他就将自己里面的良善转变为邪恶,从而在自己里面制造了邪恶的源头。这就是亚当的罪。
“不过,我会把这个问题讲得更清楚一些。主通过注视每个人的前额关注他,这种注视会贯穿到他的后脑勺。前额后面是大脑,后脑勺下面是小脑。小脑专注于爱及其良善,大脑专注于智慧及其真理。因此,凡面向主的人,都从祂接受智慧,并通过这智慧接受爱;但是,凡背过身去,不仰望主的人,都接受爱,却不接受智慧;没有智慧的爱是出自人而非主的爱。这爱因与虚假联结,故不承认神,却承认自己是神,还凭着自创造时就赋予他的理解和貌似凭自己变得智慧的能力而默默确认这种承认。因此,这爱就是邪恶的源头。我能给你们演示一下事实的确如此。我从此处叫一个背离神的恶灵来,在背后,也就是他的后脑勺处向他说话,你们会发现我所说的话被转到对立面。”
于是,我叫来这样一个灵人;他来了,我从后面对他说:“你知道地狱、诅咒和地狱的痛苦吗?”他立刻转向我,我问他:“你听到什么了?”他回答说:“我听到的是:你知道天堂、救赎和天堂的幸福吗?”然后,当把后一句话在他背后说给他时,他说他听到的是前一句话。后来,我又从他背后说了一句话:“难道你不知道地狱里的人因着虚假的观念而发疯了吗?”我问他听到了什么,他说:“难道你不知道天堂里的人因着真理而变得智慧吗?”当把后一句话从他背后说给他时,他说他听到的是:“难道你不知道地狱里的人因着虚假的观念而发疯了吗?”诸如此类。由此清楚可知,当心智背离主时,它会转向自己,然后觉察到一切事物的反面。我说:“这就是为何在灵界,如你们所知道的,任何人都不许站在别人后面和他说话的原因;因为这样做的话,有一种爱就被注入他;由于这爱令人愉快,所以他的自我聪明会赞成并顺从它。但这爱因出自人,而非神,故是一种对邪恶或虚假的爱。
“另外,我再告诉你们一个类似经历。我多次听说各种良善与真理从天堂降至地狱,随着它们下降,它们逐渐变为其对立面;良善变成邪恶,真理变成虚假。这是由于同样的原因,即:地狱里的所有人都背离主。”听完这番话,两位天使向我致谢说:“因为你要思考、写作与我们的婚姻之爱相对立的爱,凡与这爱对立的东西都令我们伤心,所以我们要离开了。”当他们说:“愿你平安”时,我请求他们不要把关于这爱的任何信息讲给他们天堂里的兄弟姐妹,因为这会有损他们的纯真。我可以肯定地说:那些婴孩时死去的人会在天堂长大,当他们的身量长到世上十八岁少男和十五岁少女的身量时,他们就保持在这个年龄;然后,主为他们提供婚姻;并且这二者无论婚前还是婚后,完全不知道淫行为何物,甚至不知道它有存在的可能。
404.(6)婚礼后的第一次结合是通过对知道的情感(译注:俗称求知欲)发生的,由此产生对真理的情感。我们所说的婚礼是指人出生后的状态,即从一种无知的状态到一种聪明的状态,再从这种聪明的状态到一种智慧的状态。此处的婚礼不是指第一个状态,也就是完全无知的状态,因为这时没有出自理解力的思维,只有出自爱或意愿的一种模糊情感。这种状态是婚礼的前奏。在第二个状态,也就是一个人在童年时的状态里面有一种求知欲,如我们所知道的。正是藉着这种求知欲,幼童学会说话和阅读,然后逐渐获得属于理解力的知识。毫无疑问,正是属于意愿的爱实现这一切。因为如果爱或意愿不驱动,这一切是不会实现的。凡理性考虑经验的人都会承认,每个人出生后都拥有求知欲,并藉着这种求知欲获得知识,他的理解力通过这些知识逐渐形成、成长并完善。对真理的情感就来自这种求知欲,这也是显而易见的。因为当一个人出于求知欲而变得聪明时,与其说他被求知欲引导,不如说他被一种对在他所喜欢的问题,无论经济、社会问题,还是道德问题上进行推理并得出结论的情感引导。当这种情感被提升到属灵事物时,它就变成对属灵真理的情感。婚礼的初始状态就是求知欲,这一点可从以下事实看出来:对真理的情感是一种升华的求知欲;因为对真理的情感就是出于情感想要知道真理,并且当他发现真理时,就会出于情感的喜乐而吸收它们。
(7)第二次结合是通过对理解的情感发生的,由此产生对真理的感知。对凡愿意理性思考并研究这个问题的人来说,这一点是显而易见的。从理性思考明显可知:对真理的情感和对真理的感知是理解力的两种能力,这两种能力在有些人身上合二为一,在有些人身上则不然。它们在那些愿意用理解力感知真理的人身上合二为一,但在那些只愿意知道真理的人身上则不然。这也是显而易见的,即:每个人都照着他对理解真理的情感程度而拥有对真理的感知。如果拿走对理解真理的情感,对真理的感知就不会存在。相反,赋予对理解真理的情感,对真理的感知就会照着对真理的情感程度而存在。凡理性完好无损的人都不缺乏对理解的感知,只要他拥有对理解真理的情感。前面已经说明,每个人都拥有理解真理的官能,这种官能被称为理性。
(8)第三次结合是通过对看见真理的情感发生的,由此产生思维。对知道真理的情感是一回事,对理解真理的情感是另一回事,对看见真理的情感又是另一回事。同样,对真理的情感是一回事,对真理的感知是另一回事,思维又是另一回事。这一切在那些对心智的运作没有单独感知的人看来是模糊的;但在那些对它们有单独感知的人看来是显而易见的。这一切在那些对心智的运作没有单独感知的人看来是模糊的,因为对那些拥有对真理的情感和对真理的感知之人来说,这些运作在思维中是同步发生的,并且同步时是无法区分的。当人的灵在身体里面思考时,尤其当他与其他人在一起时,他处于明显的思维之中;但当他拥有对真理的情感,并由此进入对真理的感知时,就会处于灵的思维,也就是沉思之中。事实上,这种思维会沉入身体的思维,但会沉入静默的思维;因为它在身体思维之上,可以说视思维从记忆中所提取的元素在它之下,并利用它们要么形成结论,要么提供证明。但对真理的情感本身仅被感知为一种意愿的动力,这种动力来自存在于沉思里面作为它的生命,并且很少被注意到的某种快乐感觉。
由此可见,这三者,即对真理的情感、对真理的感知和思维,是从爱中依次产生的,它们只存在于理解力中。因为当爱进入理解力时(这种情况发生在两者实现结合之时),它首先产生对真理的情感,然后产生对理解它所知道的东西的情感,最后产生对在身体思维中看见它所理解的东西的情感;因为思维无非是一种内在视觉。诚然,思维是首先出现的,因为思维是属世心智的一种官能。但思维照着来自对真理的情感的对真理的感知而最后出现。这后一种思维是智慧的思维,而第一种思维是从记忆通过属世心智的视觉所形成的思维。爱或意愿在理解力之外的一切运作,都与对良善的情感有关,与对真理的情感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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