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443

443.婚姻之爱之所

443.婚姻之爱之所以是智慧的快乐,是因为唯独属灵人能享有这爱,并且属灵人处于智慧的状态。因此,他只欣然接受与属灵智慧相一致的快乐。可用房子作比来说明淫乱之爱的快感和婚姻之爱的快乐的性质。淫乱之爱的快感好比这样的房子:墙外发出类似贝壳的红光,或带有可见于云母,也叫冰长石中的那种假金色;而墙内的房间则塞满各种污秽和垃圾。然而,婚姻之爱的快乐则好比这样的房子:墙上闪耀着精金般的光芒,墙内的房间金碧辉煌,仿佛盛满各种各样的珍宝。

圣爱与圣智 #400

400.(2)爱或意

400.(2)爱或意愿朝着人类形式和构成该形式的一切成分而不断努力。这一点从心与意愿的对应关系明显可知。因为众所周知,身体的一切都是在子宫里,通过来自脑的纤维和来自心的血管形成的,所有器官和内脏的结构都是由两者构成的。由此明显可知,人的一切都是由意愿的生命,也就是爱,由它在脑里面的最初成分通过纤维产生的;身体的一切都是由心脏通过动静脉产生的。由此很清楚地看出,生命(就是爱和由此而来的意愿)朝着人类形式而不断努力。人类形式是由人里面的一切成分构成的,由此可知,爱或意愿就处于形成这一切成分的不断倾向和努力之中。它具有朝向人类形式的倾向和努力,是因为神是一位人,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构成祂的生命,生命的一切都来自祂。谁都能看出,除非正是人的生命,在本身不是生命的东西里面进行运作,否则,凡存在于人里面的东西都不可能形成,人里面有数百万的组成部分构成一体,并一致渴望产生它们所源于的生命的一个形像,以便人可以成为那生命的一个容器和居所。由此可见,爱和出于爱的意愿,以及出于意愿的心,都朝着人类形式而不断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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