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42.⒃淫乱之爱的快乐是疯狂的快感,而婚姻之爱的快乐是智慧的快乐。淫乱之爱的享受就是疯狂的快感,因为只有属世人才享有这爱,并且属世人反对属灵事物,故在属灵事物上又疯狂又愚蠢。所以,他只欣然接受属世、感官和肉体的享受。我们之所以说他欣然接受属世、感官和肉体的享受,是因为属世层被分为三个级别。最高级的属世人是那些凭理性视觉看到疯狂或愚蠢,却仍被它们的快感裹挟走,就像小船顺流而下一样。低级的属世人是那些仅凭身体感官观察和判断,鄙弃反对表象和谬误的理性论据,弃之如草芥的人。最低级的属世人是那些缺乏判断,陶醉在身体的诱惑之热中的人。后一种人被称为肉体-属世的,前一种被称为感官-属世的,第一种被称为纯属世的。这些人的淫乱之爱及其疯狂和快感也以同样的级别来划分。
406.(9)经过这三次结合,爱或意愿享有生命的感觉和生命的活力。没有理解力的爱,或没有理解力的思维的爱之情感,在身体里面既不能感觉,也不能行动;因为没有理解力的爱如同瞎子,没有思维的情感如同在幽暗中。事实上,理解力是爱用来看见的光。此外,理解力的智慧来自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的光。因此,既然没有理解力之光,意愿之爱什么也看不见,是瞎眼的,那么可推知,没有理解力之光,甚至连肉体感官也是瞎眼和迟钝的,不仅视觉和听觉如此,其它感觉也是如此。其它感觉也是如此,是因为对真理的一切感知都属于理解力中的爱,如前所示,肉体感官都从其心智感知中获得自己的感知。
这同样适用于身体的一切行为。因为源于没有理解力的爱的行为就像人在黑暗中的行为,这时他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因此,这种行为没有聪明或智慧的东西在里面,不能被称为有生命的行为,因为行为从爱中获得它的存在,从聪明中获得它的品质。此外,良善通过真理拥有自己的一切能力。所以,良善在真理中并因此通过真理起作用;良善属于爱,真理属于理解力。由此可见,爱或意愿经过这三次结合(参看404节),开始享有生命的感觉和生命的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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