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42.⒃淫乱之爱的快乐是疯狂的快感,而婚姻之爱的快乐是智慧的快乐。淫乱之爱的享受就是疯狂的快感,因为只有属世人才享有这爱,并且属世人反对属灵事物,故在属灵事物上又疯狂又愚蠢。所以,他只欣然接受属世、感官和肉体的享受。我们之所以说他欣然接受属世、感官和肉体的享受,是因为属世层被分为三个级别。最高级的属世人是那些凭理性视觉看到疯狂或愚蠢,却仍被它们的快感裹挟走,就像小船顺流而下一样。低级的属世人是那些仅凭身体感官观察和判断,鄙弃反对表象和谬误的理性论据,弃之如草芥的人。最低级的属世人是那些缺乏判断,陶醉在身体的诱惑之热中的人。后一种人被称为肉体-属世的,前一种被称为感官-属世的,第一种被称为纯属世的。这些人的淫乱之爱及其疯狂和快感也以同样的级别来划分。
401.(3)没有与智慧或理解力的一个婚姻,爱或意愿不能通过它的人类形式做任何事。这一点也可从心与意愿的对应关系明显可知。胎儿靠心脏,而非肺脏存活;因为胎儿的血液不是从心流入肺,并赋予肺呼吸能力,而是通过卵圆孔流入左心室。因此,在此期间,胎儿不能移动身体的任何部分,而是被束缚着,也没有任何感觉,因为它的感觉器官是关闭的。爱或意愿也是这种情况,诚然,爱或意愿使胎儿存活,却是模糊地,也就是说,没有感觉或活动。不过,一旦出生后肺被打开,他就开始体验感觉和行动,也开始意愿和思考。由此可见,没有与智慧或理解力的一个婚姻,爱或意愿不能通过它的人类形式做任何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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