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40.⒂淫乱之爱的快乐由肉体产生,甚至在灵里也是肉体的快乐;而婚姻之爱的快乐由灵产生,甚至在肉体中也是灵的快乐。淫乱之爱的快乐之所以始于肉体,是因为肉体的燃烧之热是它们的起点。它们之所以感染灵,甚至在灵里也是肉体的快乐,是因为不是肉体,而是灵在感觉肉体中所发生的一切。这种感觉和其它感觉是一样的;如:不是眼睛,而是灵在观看并分辨物体的不同;不是耳朵,而是灵在倾听并分辨歌唱时的和谐旋律,或说话时发音的韵律。灵对一切事物的感觉,取决于它向着智慧被提升的程度。没有被提升至身体感官层面之上,而是陷入其中的灵,除了从肉体,以及经由身体感官从尘世流入的快乐外,感觉不到其它快乐。它会紧紧抓住这些东西,以此为乐,并使之成为它自己的。
由于淫乱之爱的起点不过是肉体的燃烧之热和淫秽的瘙痒感,故显而易见,这些在灵里变成污秽的诱惑,这些诱惑上下来回流窜,从而进行刺激和煽动。一般来说,就其本身而言,肉体的情欲无非是滚成一团的邪恶与虚假的情欲。因此,在教会有这样一个真理:情欲与灵,即属灵人相争(加拉太书5:17)。由此可知,就淫乱之爱的快乐而言,肉体快乐无非是情欲的沸腾,这种沸腾在灵里成了无耻的源泉。
350.有些人将某些可见事物归因于自然界是情有可原的。原因有二:其一,他们根本不知道主所在的天堂太阳和由此而来的流注,也不知道灵界及其状态,甚至不知道它与人类同在。所以,他们不能不认为属灵之物是更纯粹的属世之物,因而认为天使要么在以太或平流层中,要么在星星里面;而魔鬼是人的邪恶,倘若真的存在,要么在空气中,要么在地的深处;还认为,死后,人的灵魂要么在地中心,要么在某个不确定的地方,直到审判之日;以及他们因对灵界及其太阳的无知而被自己的幻想说服相信的其它类似的事。
其二,他们无法知道神性如何能产生出现在地上的一切事物,地上不仅有好的事物,也有坏的事物;他们害怕确认这个观念,唯恐将坏的事物也归于神,对神形成物质性的概念,并将神与自然界合为一体,从而混淆这两者。鉴于这两个原因,那些以为自然界通过自创造时就被植入她的能力而产生可见事物的人,是值得原谅的。
然而,那些因确认支持自然而使自己成为无神论者的人,是不可原谅的,因为他们本可以确认支持神性。无知的确值得原谅,但并不能除去已确认的虚假;因为这虚假与邪恶,因而与地狱绑在了一起。因此,那些确认支持自然,甚至到了将神性与自然界分离的地步之人,认为什么都不算罪,因为一切罪都反对神性,而他们已经将这神性分离出去,并弃绝之;那些在灵里认为什么都不算罪的人,死后成为灵人时,因受地狱奴役而照着他们所放纵的欲望冲进令人发指的罪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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