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439

439.⒁每种气场都

439.⒁每种气场都带有自己的快乐。也就是说,每种气场,无论是从地狱升上来的淫乱之爱的气场,还是从天堂降下来的婚姻之爱的气场,都会使接受它的人感到快乐。原因在于,最低层也一样,每种爱的快乐都终止于这一层,这些快乐也在此得以完全和实现,并使感觉器官明显感知到它们的存在。正因如此,在最表层的显现中,淫乱的拥抱和婚姻的拥抱感觉是一样的,尽管它们内在完全不同。其实,它们在最表层的显现中也不一样,只是这一点无法凭感觉上的区别来判断。因为除了那些享有真正婚姻之爱的人外,其他人无法凭着最表层的区别作出区分。邪恶靠良善来识别,但良善无法靠邪恶来识别,正如有臭味在里头的鼻子感知不到香味一样。我从天使那里听说,他们能在最表层将淫乱者和非淫乱者区分开,就像一个人能凭着难闻的气味和馨香的气味将烧牛粪或牛角的火与烧香料或肉桂的火区分开一样。他们说,这是由于进入外在并构成它们的内在快乐之间的区别。

圣爱与圣智 #99

2.4属灵的热与光在

2.4属灵的热与光在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时构成一体,正如祂的神性之爱与神性智慧构成一体

99.第一部分解释了主里面的神性之爱与神性智慧如何构成一体。热与光以同样的方式构成一体,因为它们从这两者发出,因其对应关系而构成一体;热对应于爱,光对应于智慧。由此可推知,由于神性之爱是神性存在,神性智慧是神性显现(如前所示,14-16节),所以属灵之热是神性存在的神性发出,属灵之光是神性显现的神性发出。此外,由于这种合一,神性之爱属于神性智慧,神性智慧属于神性之爱(如前所示,34-39节),所以属灵之热属于属灵之光,属灵之光属于属灵之热。从这种合一可推知,热与光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时为一。不过,下文我们会看到,它们没有作为一被天使和世人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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