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439

439.⒁每种气场都

439.⒁每种气场都带有自己的快乐。也就是说,每种气场,无论是从地狱升上来的淫乱之爱的气场,还是从天堂降下来的婚姻之爱的气场,都会使接受它的人感到快乐。原因在于,最低层也一样,每种爱的快乐都终止于这一层,这些快乐也在此得以完全和实现,并使感觉器官明显感知到它们的存在。正因如此,在最表层的显现中,淫乱的拥抱和婚姻的拥抱感觉是一样的,尽管它们内在完全不同。其实,它们在最表层的显现中也不一样,只是这一点无法凭感觉上的区别来判断。因为除了那些享有真正婚姻之爱的人外,其他人无法凭着最表层的区别作出区分。邪恶靠良善来识别,但良善无法靠邪恶来识别,正如有臭味在里头的鼻子感知不到香味一样。我从天使那里听说,他们能在最表层将淫乱者和非淫乱者区分开,就像一个人能凭着难闻的气味和馨香的气味将烧牛粪或牛角的火与烧香料或肉桂的火区分开一样。他们说,这是由于进入外在并构成它们的内在快乐之间的区别。

圣爱与圣智 #406

406.(9)经过这

406.(9)经过这三次结合,爱或意愿享有生命的感觉和生命的活力。没有理解力的爱,或没有理解力的思维的爱之情感,在身体里面既不能感觉,也不能行动;因为没有理解力的爱如同瞎子,没有思维的情感如同在幽暗中。事实上,理解力是爱用来看见的光。此外,理解力的智慧来自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的光。因此,既然没有理解力之光,意愿之爱什么也看不见,是瞎眼的,那么可推知,没有理解力之光,甚至连肉体感官也是瞎眼和迟钝的,不仅视觉和听觉如此,其它感觉也是如此。其它感觉也是如此,是因为对真理的一切感知都属于理解力中的爱,如前所示,肉体感官都从其心智感知中获得自己的感知。

这同样适用于身体的一切行为。因为源于没有理解力的爱的行为就像人在黑暗中的行为,这时他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因此,这种行为没有聪明或智慧的东西在里面,不能被称为有生命的行为,因为行为从爱中获得它的存在,从聪明中获得它的品质。此外,良善通过真理拥有自己的一切能力。所以,良善在真理中并因此通过真理起作用;良善属于爱,真理属于理解力。由此可见,爱或意愿经过这三次结合(参看404节),开始享有生命的感觉和生命的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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