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437

437.⑿这两种气场

437.⑿这两种气场之间存在一个平衡,人就处于这平衡。它们之间的平衡是一种属灵的平衡,因为它在良善与邪恶之间。人凭借这种平衡拥有自由意志。处于并凭借这种平衡,人貌似凭自己思考和意愿,从而说话和行动。他的理性可自由决定并选择它想接受良善还是想接受邪恶,因而出于自由意志理性地倾向于赞成婚姻之爱,还是倾向于赞成淫乱之爱。若倾向于后者,他会将后脑勺和后背转向主;若倾向于前者,他会将脸面和胸部转向主。若他转向主,他的理性和自由就被主引领;但是,若背对主,他的理性和自由就被地狱引领。

最后的审判(续) #14

14.在我早先《最后

三、对新教徒的最后审判

14.在我早先《最后的审判》一书(53–64节)中,我论述了对巴比伦所表示的那些人的审判,也提供了关于对伊斯兰教徒(50–51节)和外邦人或异教徒的审判的一些信息,但没有论述对新教徒的审判,只是提到他们在中心,在那里按国籍排列(48节),天主教徒在他们周围,伊斯兰教徒在天主教徒周围,而外邦人或异教徒和各个宗教的人则在伊斯兰教徒周围。新教徒之所以占据核心或中心区域,是因为他们阅读圣言,敬拜主,因而享有最大光明。从显为太阳的主(主本质上是神性之爱)发出的属灵之光朝各个方向照射,甚至光照最外围的人,打开他们理解诸如他们的宗教能使他们接受的那类真理的能力。属灵之光本质上是神性智慧,它进入人的理解力,直到这种程度:他过去所获得的知识给予他一种感知它的能力。它不像世间的光那样穿越空间,而是穿越我们对真理的情感和感知。所以它在一瞬间抵达天堂的尽头。正是由于经历了这些阶段,所以才产生了灵界的表面空间或距离。关于这个主题的详情,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104-11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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