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437

437.⑿这两种气场

437.⑿这两种气场之间存在一个平衡,人就处于这平衡。它们之间的平衡是一种属灵的平衡,因为它在良善与邪恶之间。人凭借这种平衡拥有自由意志。处于并凭借这种平衡,人貌似凭自己思考和意愿,从而说话和行动。他的理性可自由决定并选择它想接受良善还是想接受邪恶,因而出于自由意志理性地倾向于赞成婚姻之爱,还是倾向于赞成淫乱之爱。若倾向于后者,他会将后脑勺和后背转向主;若倾向于前者,他会将脸面和胸部转向主。若他转向主,他的理性和自由就被主引领;但是,若背对主,他的理性和自由就被地狱引领。

圣爱与圣智 #395

395.由于灵魂本质

395.由于灵魂本质上就是爱和智慧,人里面的这两者来自主,所以有两个接受容器在人里面被造,它们也是主在人里面的居所;一个为爱,一个为智慧。为爱存在的这一个被称为意愿,为智慧存在的这一个被称为理解力。由于主里面的爱和智慧是有区别的一体(可参看17-22节),并且神性之爱属于祂的神性智慧,神性智慧属于祂的神性之爱(34-39节),还由于这些从神-人,也就是主那里如此发出,所以主在人里面的这两个容器和居所,即意愿和理解力被主造为彼此有别的两个,然而在一切运作和一切感觉中又合为一体;在这些功能里面的意愿和理解力是无法分离的。

尽管如此,为使一个人能成为接受主的一个容器和居所,有必要为达到这个目的而规定,人的理解力能被提升到他自己固有的爱之上,进入他所不爱的某种智慧之光,他由此能明白并被教导:他必须如何生活才能进入这爱,从而享受永恒的幸福。然而,人们因滥用这种将理解力提升到其固有的爱之上的能力,使意愿成为爱自己爱世界的居所,使理解力成为确认这些爱的居所,所以摧毁了自己里面本可以成为接受主,也就是来自主的爱和智慧的一个容器和居所的那个元素。由此而来的境遇是:这两个居所,就是意愿和理解力,成了地狱之爱的居所,并通过确认支持这两种爱而成了在地狱被视为智慧的地狱思维的居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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