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432

432.⑻淫乱之爱使

432.⑻淫乱之爱使人越来越不是一个人,越来越不是一个男人;而婚姻之爱则使人越来越是一个人,越来越是一个男人。在有关婚姻之爱及其智慧快乐的第一部分,我们在理性之光中所论证的一切细节已说明并证实,婚姻之爱使人越来越是一个人。如:

①享有真正婚姻之爱的人变得越来越属灵;他变得越来越属灵,就越是一个人。

②他变得越来越智慧;人变得越来越智慧,就越是一个人。

③他的心智内层越来越被打开,直到他看见主,也就是从内在承认主;人越处于这种看见或承认,就越是一个人。

④他越来越变成一个道德、良善的公民,因为他的属灵灵魂就在他的道德和公民意识中;人越是一个道德的良善公民,就越是一个人。

⑤死后,他也会变成一位天上的天使;天使在本质和形式上是一个人;此外,真正的人性会从他的脸面、言语和举止闪耀出来。

因此,很明显,婚姻之爱使人越来越是一个人。

通奸者的情形截然相反,这一点从本章前面以及现在所论述的通奸与婚姻的对立必然推断出来。如:

①通奸者不是属灵的,而是处于最低程度的属世层;脱离属灵人的属世人仅在理解力方面是一个人,但在意愿方面不是人。属世人的意愿沉浸于身体和肉体的情欲,并且在这种时候,理解力伴随着它。他只能算半个人,对此,他若提升自己的理解力,自己就能凭理解力的理性看出来。

②只有与地位显赫、学识渊博、德高望重的人同在时,通奸者的言行举止才是明智的;他们独处时则是疯狂的,并轻视教会的神性和神圣事物,以可耻和不贞洁的行为玷污生活的道德,如有关通奸的那一章(21章)所要证明的。谁看不出这类秀姿态的人仅仅外在形式是人,内在形式却不是人?

③通奸者变得越来越不是人。对此,我的亲眼见证向我清楚证明了,因为我看到了他们在地狱的情形;在那里,他们是恶魔,当以天堂之光观之时,他们满脸脓疱,弯腰驼背,言语粗鄙,举止夸张。

然而,要知道,这描述的是那些有意通奸者和确定通奸者,而不是那些不加思索的通奸者;因为通奸分为四种类型(参看有关通奸及其等级那一章),其中:有意通奸者是指那些出于意愿的乐趣通奸之人;确定通奸者是指那些出于理解力的说服通奸之人;有意识的通奸者是指那些出于感官诱惑通奸之人;无意识的通奸者是指那些还没有请教理解力的能力或自由之人。正是前两种通奸者变得越来越不是人;而后两种则会随着他们弃绝错误,然后变得智慧而变成人。


圣爱与圣智 #4

1.2唯独神,因而唯

1.2唯独神,因而唯独主是爱本身,因为祂是生命本身,天使和世人是生命的接受者

4.这一点在《圣治》和《新耶路撒冷教义之生活篇》两本书已予以充分阐述。此处仅说明:主,即宇宙之神,是非创造的和无限的,而世人与天使是被造的和有限的。主因是非创造的和无限的,故是被称为“耶和华”的存在本身,是生命本身或祂本身就是生命。没有人能直接从非创造者、无限者、存在本身和生命本身被造,因为神性是一体不可分割的。相反,人的创造必须来自已经被造和有限的事物,并且这些事物被如此形成,以便神性能居于其中。

世人与天使就是如此被造,故是生命的接受者。因此,人若任由自己被误导,以至于认为他不是生命的接受者,而是生命,就无法摆脱他是神的想法。人感觉自己就是生命,从而相信自己的确是生命,是由幻觉造成的;因为主因在工具因中只会被感知为与工具因一体。主在自己有生命,祂自己在约翰福音中就教导了这一点:

因为父怎样在自己有生命,就赐给儿子也照样在自己有生命。(约翰福音5:26)

祂还声称,祂是生命本身(约翰福音11:25;14:6)。由于生命与爱为一(这从1-2节所述明显看出来),故可知,主既是生命本身,那么也是爱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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