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29.⑸因此,淫乱之爱是婚姻之爱的对立面,正如地狱是天堂的对立面。凡在地狱者皆陷入邪恶与虚假的苟合,凡在天堂者皆处于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因为如刚才所述(427—428节),邪恶与虚假的苟合就是通奸,故地狱也是通奸。正因如此,凡在地狱者皆陷入淫乱之爱的情欲、淫荡和下流,他们逃避婚姻之爱的贞洁和得体,对它们感到不寒而栗(参看425节)。由此可见,这两种爱,就是淫乱之爱和婚姻之爱,彼此对立,正如地狱是天堂的对立面,天堂是地狱的对立面。
214.情感、思维和行为也处于一系列类似层级,因为一切情感都与爱有关,一切思维都与智慧有关,一切行为都与功用有关。仁、信、善行同样处于一系列类似层级,因为仁属乎情感,信属乎思维,善行属乎行为。意愿、理解力和行为亦处于一系列类似层级,因为意愿属乎爱,因而属乎情感,理解力属乎智慧,因而属乎信,行为属乎功用,因而属乎作为。由于智慧和爱的一切品质都存在于功用,所以思维和情感的一切品质都存在于行为,信和仁的一切品质都存在于善行等等。不过,这一切必是同质的,也就是说,是一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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