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28.至于邪恶与虚假的实际苟合,要知道,邪恶热爱虚假,想要与它成为一体,以便它们能联结起来。同样,良善热爱真理,想要与它成为一体,以便它们也能联结起来。由此明显可知,正如婚姻的属灵源头是良善与真理的婚姻,通奸的属灵源头则是邪恶与虚假的苟合。因此,就圣言的灵义而言,通奸、淫行、淫乱就表示这种苟合(参看《揭密启示录》134节)。按照这个原则,人若陷入邪恶,并与虚假苟合,或陷入虚假,并让邪恶上他的床,就会凭着所形成的这种契约强化他赞成通奸的态度,并且只要他敢、他能,还会犯通奸。他出于邪恶藉着虚假强化他的态度,出于虚假藉着邪恶犯通奸。而另一方面,人若处于良善,并与真理结婚,或处于真理,并让良善上他的床,就会确认反对通奸,赞成婚姻,拥抱幸福的婚姻生活。
2.4属灵的热与光在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时构成一体,正如祂的神性之爱与神性智慧构成一体
99.第一部分解释了主里面的神性之爱与神性智慧如何构成一体。热与光以同样的方式构成一体,因为它们从这两者发出,因其对应关系而构成一体;热对应于爱,光对应于智慧。由此可推知,由于神性之爱是神性存在,神性智慧是神性显现(如前所示,14-16节),所以属灵之热是神性存在的神性发出,属灵之光是神性显现的神性发出。此外,由于这种合一,神性之爱属于神性智慧,神性智慧属于神性之爱(如前所示,34-39节),所以属灵之热属于属灵之光,属灵之光属于属灵之热。从这种合一可推知,热与光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时为一。不过,下文我们会看到,它们没有作为一被天使和世人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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