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428

428.至于邪恶与虚

428.至于邪恶与虚假的实际苟合,要知道,邪恶热爱虚假,想要与它成为一体,以便它们能联结起来。同样,良善热爱真理,想要与它成为一体,以便它们也能联结起来。由此明显可知,正如婚姻的属灵源头是良善与真理的婚姻,通奸的属灵源头则是邪恶与虚假的苟合。因此,就圣言的灵义而言,通奸、淫行、淫乱就表示这种苟合(参看《揭密启示录》134节)。按照这个原则,人若陷入邪恶,并与虚假苟合,或陷入虚假,并让邪恶上他的床,就会凭着所形成的这种契约强化他赞成通奸的态度,并且只要他敢、他能,还会犯通奸。他出于邪恶藉着虚假强化他的态度,出于虚假藉着邪恶犯通奸。而另一方面,人若处于良善,并与真理结婚,或处于真理,并让良善上他的床,就会确认反对通奸,赞成婚姻,拥抱幸福的婚姻生活。


圣爱与圣智 #95

95.仅从实际经验就

95.仅从实际经验就能明显看出,爱产生热,智慧产生光。当人热爱时,他会变得温暖;当他智慧地思考时,就好像在光中看见事物。由此明显可知,爱的最先发出是热,智慧的最先发出是光。显然,它们也是对应的;因为热并非存在于爱本身,而是从爱在意愿,进而在身体中产生;光并非存在于智慧,而是存在于理解力的思维,进而存在于言语。因此,爱与智慧是热与光的本质与生命。热与光就是那发出之物,它们因是那发出之物,故也是对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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