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428

428.至于邪恶与虚

428.至于邪恶与虚假的实际苟合,要知道,邪恶热爱虚假,想要与它成为一体,以便它们能联结起来。同样,良善热爱真理,想要与它成为一体,以便它们也能联结起来。由此明显可知,正如婚姻的属灵源头是良善与真理的婚姻,通奸的属灵源头则是邪恶与虚假的苟合。因此,就圣言的灵义而言,通奸、淫行、淫乱就表示这种苟合(参看《揭密启示录》134节)。按照这个原则,人若陷入邪恶,并与虚假苟合,或陷入虚假,并让邪恶上他的床,就会凭着所形成的这种契约强化他赞成通奸的态度,并且只要他敢、他能,还会犯通奸。他出于邪恶藉着虚假强化他的态度,出于虚假藉着邪恶犯通奸。而另一方面,人若处于良善,并与真理结婚,或处于真理,并让良善上他的床,就会确认反对通奸,赞成婚姻,拥抱幸福的婚姻生活。


圣爱与圣智 #42

42.爱与智慧也一样

42.爱与智慧也一样,唯一不同的是:构成爱与智慧的物质与形式不像外在感官那样为肉眼所见。尽管如此,没有人能否认,那些被称为思维、感知和情感的智慧和爱的事物,都是物质和形式,而不是凭空飞出的实体,或从作为主体的实实在在的物质与形式中抽象出来的。因为头脑里面有无数物质与形式,属于理解力与意愿的一切内在感觉都居于其中。那里的情感、感知与思维并非从它们呼出,而是实实在在的主体;这些主体本身不发出任何东西,只是照着影响它们的外部环境刺激而经受各种变化。这一点从前面关于外在感觉的阐述可以看出来。至于影响它们的外部环境刺激,我们将在下文予以详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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