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26.⑶淫乱之爱是婚姻之爱的对立面,正如属世人就本身而言是属灵人的对立面。在教会,众所周知,属世人和属灵人彼此如此对立,以致这一方不意愿另一方所意愿的;事实上,它们彼此争战。但由于这一点尚不清晰,所以我必须阐明属世人和属灵人之间有何区别,以及是什么激发属世人反对属灵人。每个人长大后首先被引入属世人,这种引入通过知识和认知,以及理解力的理性事物实现;但他通过对履行服务或功用的爱被引入属灵人,这种爱也被称为仁爱。因此,人拥有这爱或仁爱程度,就是他属灵的程度;人缺乏这爱或仁爱的程度,就是他属世的程度,无论他的头脑多么聪明,他的判断多么明智。一旦脱离属灵人,属世人就会放纵自己沉浸于欲望,无论他如何将自己提升至理性之光。
只要想想他缺乏仁爱的秉性就能清楚看出这一点,凡缺乏仁爱的人都沉溺于淫乱之爱的一切淫荡。所以,当有人告诉他,这种淫荡的爱是贞洁的婚姻之爱的对立面,并乞求他请教自己那理性微光时,他不会听从,除非与生来就植入属世人的邪恶快乐相结合。他会由此得出这样的结论:他的理性没有看出有什么东西反对其身体感官的甜蜜诱惑;一旦确认这一点,他的理性对于属婚姻之爱的一切快乐就变得麻木,再也没有知觉了。事实上,如前所述,他会反对它们,并且得胜。然后,他就像一个屠杀后的征服者,将婚姻之爱安扎在他里面的营地全部彻底地毁掉。属世人正是出于他的淫乱之爱而如此行。上述引证是为了叫人们知道,这两种爱之间的这种对立起源于何处。因为如前面多处所证明的,婚姻之爱就本身而言,是一种属灵之爱;而淫乱之爱就本身而言,是一种属世之爱。
402.(4)爱或意愿为未来的妻子,就是智慧或理解力,预备一个家或洞房。一个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存在于受造宇宙及其每个细节中,这是因为良善属于爱,真理属于智慧,两者在主里面,而一切受造物皆来自主。至于该婚姻如何存在于人里面,这可在心与肺的结合中,如在一面镜子里那样看出来。因为心对应于爱或良善,肺对应于智慧或真理(参看378-385节)。从这种结合可以看出,爱或意愿如何与智慧或理解力订婚,然后与它结婚,也就是与它一起步入一种婚姻。爱通过为智慧预备一个家或洞房而与它订婚,并通过藉着情感与它结合而与它结婚,后来在这个家中与它一起过智慧的生活。
这一事实只能用属灵的语言来充分描述,因为爱和智慧,因而意愿和理解力都是属灵的。诚然,属灵事物能以属世语言来表达,但只能被模糊地感知到,因为人们不知道何为爱,何为智慧,因而不知道何为对良善的情感,何为对智慧的情感,或何为对真理的情感。然而,爱与智慧,或意愿与理解力的订婚与结婚的性质,仍可以通过它们与心肺的对应关系所提供的相似性看出来。因为后者和前者的情况是一样的,并且如此相同,以至于没有任何区别,只是一个是属世的,一个属灵的。因此,从心肺清楚可知,心首先形成肺,然后与它们结合。心在胎儿内形成肺,出生后与它们结合。心在自己的家中完成这一切,它的家被称为胸,两者一起在胸部扎营,并通过称为横隔膜的隔膜和称为胸膜的覆盖物而与身体的其它器官分开。爱与智慧,或意愿与理解力也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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