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25.⑵淫乱之爱是婚姻之爱的对立面。宇宙中不存在没有对立面的事物。对立面不是彼此相对,而是完全相反。相对不同在于同一事物的最大和最小之间,而相反则是直接的对立面。反面之间和它们的对立面一样,也有相对不同。所以,它们的相对关系本身也是对立的。每一个事物都有其对立面,这一点可从光、热、时间和季节、情感、感知、感受,以及许多其它事物明显看出来。光的对立面是暗,热的对立面是冷;时间上的对立面是白昼和黑夜,季节上的对立面是夏天和冬天。情感上的对立面是喜与忧,乐与悲。感知上的对立面是良善与邪恶,真理与虚假。感受上的对立面是快乐和悲痛。由此可以清楚得出这一结论:婚姻之爱也有其对立面。若愿意,谁都能凭正常理性的一切指示看出,这对立面就是通奸。你若能,请告诉我,它还有其它对立面吗?此外,凭自己的光清楚看到这一点的正常理性已颁布法律,也就是所谓公正的世间法律赞成婚姻,反对通奸。
为更清楚地说明它们是对立面,我可以说说我在灵界经常看到的情形。那些在世时出于确认成为通奸者的人,一发觉从天堂流下来的婚姻之爱的气场,要么立刻逃入洞穴藏起来,要么因坚持反对它而变得暴跳如雷,就像复仇女神。这是因为在灵界,属于情感的一切,无论快乐的还是不快乐的,都能被觉察到,有时清晰得就像鼻子闻到气味一样;因为灵人没有用来吸收这类事物的肉体。
然而,许多世人不知道淫乱之爱与婚姻之爱的对立,这是由于肉体的快感,这些快感表面上模仿婚姻之爱的快乐,以致那些唯独沉浸于快感的人对它们的对立面一无所知。事实上,我能想象得出,若你声称一切事物都有其对立面,因而婚姻之爱也必有其对立面,通奸者会回答说,这爱没有对立面,因为从感觉上来说,淫乱之爱和婚姻之爱没什么不同。由此也明显可知,若不知道婚姻之爱的性质,就无从知道淫乱之爱的性质;再者,婚姻之爱的性质无法从淫乱之爱得知,但后者可从前者得知。没有人能凭邪恶认识良善,但他能凭良善认识何为邪恶。因为邪恶处于黑暗,而良善处于光明。
318.⑷一切功用的形式里面都有无限和永恒的某种形像。在这些形式中,无限的形像从它们充满全世界、甚至多个世界直至无限的一切空间清楚看出来。因为一粒种子会长成占据自己空间的一棵树,灌木或庄稼。每棵树,灌木或庄稼又能产出更多种子,有时产出成千上万粒,这些种子被播种并发芽后也会占据自己的空间。如果每粒种子都产出更多种子;当这些种子被播种并长大时,它们各自又占据自己的空间。如果它们当中的每一粒种子一次又一次地繁殖出同样多的新后代,那么几年之内它们就会填满整个世界;倘若继续繁殖下去,它们就会填满多个世界,直至无限。估算一下,一粒种子产出千粒,千粒又产出千粒乘千粒,如此十倍、二十部甚至百倍繁殖下去会有多少,你就会明白。一个永恒的类似形像就存在于这些形式里面;种子年年繁殖,并且这种繁殖永不停止;自创世直到如今,它们从未停止过,并永不停止。这两个特征是宇宙万物由一位无限和永恒的神创造的永久证据和见证标志。
除了这些无限和永恒的形像外,事物的多样性里面也有一种无限和永恒的形像,因为受造宇宙中永远不会有两样完全相同的物质、状态或事物,在大气、大地和由它们所产生的形式中也不会有。因此,在充满宇宙的任何一样事物中永远不会产出完全相同的事物。这一事实在人类面部特征的多样性中是显而易见的;纵然走遍全世界,也找不出两张完全相同的面孔,永远不可能找到。因此,任何心智都是与众不同的,因为脸是心智的形像。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