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25.⑵淫乱之爱是婚姻之爱的对立面。宇宙中不存在没有对立面的事物。对立面不是彼此相对,而是完全相反。相对不同在于同一事物的最大和最小之间,而相反则是直接的对立面。反面之间和它们的对立面一样,也有相对不同。所以,它们的相对关系本身也是对立的。每一个事物都有其对立面,这一点可从光、热、时间和季节、情感、感知、感受,以及许多其它事物明显看出来。光的对立面是暗,热的对立面是冷;时间上的对立面是白昼和黑夜,季节上的对立面是夏天和冬天。情感上的对立面是喜与忧,乐与悲。感知上的对立面是良善与邪恶,真理与虚假。感受上的对立面是快乐和悲痛。由此可以清楚得出这一结论:婚姻之爱也有其对立面。若愿意,谁都能凭正常理性的一切指示看出,这对立面就是通奸。你若能,请告诉我,它还有其它对立面吗?此外,凭自己的光清楚看到这一点的正常理性已颁布法律,也就是所谓公正的世间法律赞成婚姻,反对通奸。
为更清楚地说明它们是对立面,我可以说说我在灵界经常看到的情形。那些在世时出于确认成为通奸者的人,一发觉从天堂流下来的婚姻之爱的气场,要么立刻逃入洞穴藏起来,要么因坚持反对它而变得暴跳如雷,就像复仇女神。这是因为在灵界,属于情感的一切,无论快乐的还是不快乐的,都能被觉察到,有时清晰得就像鼻子闻到气味一样;因为灵人没有用来吸收这类事物的肉体。
然而,许多世人不知道淫乱之爱与婚姻之爱的对立,这是由于肉体的快感,这些快感表面上模仿婚姻之爱的快乐,以致那些唯独沉浸于快感的人对它们的对立面一无所知。事实上,我能想象得出,若你声称一切事物都有其对立面,因而婚姻之爱也必有其对立面,通奸者会回答说,这爱没有对立面,因为从感觉上来说,淫乱之爱和婚姻之爱没什么不同。由此也明显可知,若不知道婚姻之爱的性质,就无从知道淫乱之爱的性质;再者,婚姻之爱的性质无法从淫乱之爱得知,但后者可从前者得知。没有人能凭邪恶认识良善,但他能凭良善认识何为邪恶。因为邪恶处于黑暗,而良善处于光明。
267.⑵恶人滥用这些官能来确认邪恶和虚假,而善人则用它们来确认良善和真理。人从被称为理性的理智官能和被称为自由的意志官能中获得随心所欲确认任何东西的能力。因为属世人能将其理解力提升到他想要的任何高度的更高的光中;然而,一个陷入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之人,只能将它提升到属世心智的上层区域,很少提升到其属灵心智的边界。原因在于,他被其属世心智的爱之快乐主宰,当他将理解力提升到属世心智以上时,他的爱之快乐就会消失。他若将它提升得更高,并看见反对他的生命快乐,或自己的聪明假设的真理,就会要么歪曲这些真理,要么略过,要么轻蔑地抛之脑后,要么把它们存在记忆里,当作服务他的生命之爱或自我聪明的骄傲的手段。
属世人能随心所欲地确认任何东西,这一点从基督教界中所发现的许多异端邪说可以清楚看出来,每种异端邪说都被它的信徒确认。谁不知道各种邪恶和虚假都能被确认?下列观点就能被确认,并且恶人从心里确认,即:神不存在,大自然就是一切,并创造了她自己;宗教信仰只是一种手段,用来束缚头脑简单的人;人类的谨慎成就一切,而神性治理除了将宇宙维持在它被造所在的秩序中外,什么也做不了;而且谋杀、通奸、偷盗、欺诈和报复都是可行的,正如马基雅弗利及其追随者所认为的那样。
属世人能确认上述观点和许多其它类似信条;事实上,他能把确认它们的证据填满书卷。一旦这些虚假被确认,它们就会出现在自己的幻光之中,而真理则出现在这样的黑暗里:它们只能被视为黑夜幽灵。一言以蔽之,把最虚假的观念拿来作为一个命题提出来,叫一个聪明人去证明它,他会证明到真理之光彻底熄灭的地步。不过,先抛开他的论据,回过头来凭你自己的理性看待这个命题本身,你就会在它的怪诞中发现它的虚假。由此可见,人能滥用他从主所获得的这两种官能来确认各种邪恶和虚假。动物做不到这一点,因为动物没有这些官能。因此,动物生在其生命的一切秩序和属世之爱的一切知识中,而人则不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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