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25.⑵淫乱之爱是婚姻之爱的对立面。宇宙中不存在没有对立面的事物。对立面不是彼此相对,而是完全相反。相对不同在于同一事物的最大和最小之间,而相反则是直接的对立面。反面之间和它们的对立面一样,也有相对不同。所以,它们的相对关系本身也是对立的。每一个事物都有其对立面,这一点可从光、热、时间和季节、情感、感知、感受,以及许多其它事物明显看出来。光的对立面是暗,热的对立面是冷;时间上的对立面是白昼和黑夜,季节上的对立面是夏天和冬天。情感上的对立面是喜与忧,乐与悲。感知上的对立面是良善与邪恶,真理与虚假。感受上的对立面是快乐和悲痛。由此可以清楚得出这一结论:婚姻之爱也有其对立面。若愿意,谁都能凭正常理性的一切指示看出,这对立面就是通奸。你若能,请告诉我,它还有其它对立面吗?此外,凭自己的光清楚看到这一点的正常理性已颁布法律,也就是所谓公正的世间法律赞成婚姻,反对通奸。
为更清楚地说明它们是对立面,我可以说说我在灵界经常看到的情形。那些在世时出于确认成为通奸者的人,一发觉从天堂流下来的婚姻之爱的气场,要么立刻逃入洞穴藏起来,要么因坚持反对它而变得暴跳如雷,就像复仇女神。这是因为在灵界,属于情感的一切,无论快乐的还是不快乐的,都能被觉察到,有时清晰得就像鼻子闻到气味一样;因为灵人没有用来吸收这类事物的肉体。
然而,许多世人不知道淫乱之爱与婚姻之爱的对立,这是由于肉体的快感,这些快感表面上模仿婚姻之爱的快乐,以致那些唯独沉浸于快感的人对它们的对立面一无所知。事实上,我能想象得出,若你声称一切事物都有其对立面,因而婚姻之爱也必有其对立面,通奸者会回答说,这爱没有对立面,因为从感觉上来说,淫乱之爱和婚姻之爱没什么不同。由此也明显可知,若不知道婚姻之爱的性质,就无从知道淫乱之爱的性质;再者,婚姻之爱的性质无法从淫乱之爱得知,但后者可从前者得知。没有人能凭邪恶认识良善,但他能凭良善认识何为邪恶。因为邪恶处于黑暗,而良善处于光明。
3.15就本身而言,人类心智的属世层级是连续的,但因着与两个更高层级的对应关系,当被提升时,它看似被分成各个层次
256.尽管这一点很难被那些尚不了解高度层级的人理解,但它必须被揭示出来,因为它是天使智慧的一部分;而属世人无法像天使那样思想这种智慧,然而仍能被他的理解力所领悟,只要这理解力被提升到天使所在之光的那个层级。因为他的理解力能被提升到那种程度,并照着这种提升而被光照。但属世心智的这种光照不是通过离散层级上升,而是通过一种连续层级增加,并且随着它的增加,属世心智从里面被两种更高层级的光光照。从对一个在另一个之上的高度层级的一种理解能明白这一切是如何发生的;而属世层级,也就是最低层,是这两种更高层级的一种覆盖层。然后,随着属世层级被提升向更高种类的层级,更高层就从里面作用于外在的属世层,并光照它。这种光照的确从里面通过更高层级的光实现,然而包裹并围绕更高层的属世层级却通过连续性接受它,因而随着它上升而更透明、更纯粹;也就是说,属世层级从里面被更高层级的光光照是离散式的,但本身被光照是连续式的。由此清楚可知,只要人活在世上,由此而处于属世层级,他就无法被提升到诸如天使所拥有的那种真正智慧中,只能被提升到更高的光中,甚至被提升到天使那里,并能从他们那从里面流入并进行光照的光中获得光照。不过,这些事目前还无法更清楚地被描述。通过结果可以更好地理解它们,因为结果将自己里面的原因呈现在光中,并因此光照它们,前提是对原因有一些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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