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25.⑵淫乱之爱是婚姻之爱的对立面。宇宙中不存在没有对立面的事物。对立面不是彼此相对,而是完全相反。相对不同在于同一事物的最大和最小之间,而相反则是直接的对立面。反面之间和它们的对立面一样,也有相对不同。所以,它们的相对关系本身也是对立的。每一个事物都有其对立面,这一点可从光、热、时间和季节、情感、感知、感受,以及许多其它事物明显看出来。光的对立面是暗,热的对立面是冷;时间上的对立面是白昼和黑夜,季节上的对立面是夏天和冬天。情感上的对立面是喜与忧,乐与悲。感知上的对立面是良善与邪恶,真理与虚假。感受上的对立面是快乐和悲痛。由此可以清楚得出这一结论:婚姻之爱也有其对立面。若愿意,谁都能凭正常理性的一切指示看出,这对立面就是通奸。你若能,请告诉我,它还有其它对立面吗?此外,凭自己的光清楚看到这一点的正常理性已颁布法律,也就是所谓公正的世间法律赞成婚姻,反对通奸。
为更清楚地说明它们是对立面,我可以说说我在灵界经常看到的情形。那些在世时出于确认成为通奸者的人,一发觉从天堂流下来的婚姻之爱的气场,要么立刻逃入洞穴藏起来,要么因坚持反对它而变得暴跳如雷,就像复仇女神。这是因为在灵界,属于情感的一切,无论快乐的还是不快乐的,都能被觉察到,有时清晰得就像鼻子闻到气味一样;因为灵人没有用来吸收这类事物的肉体。
然而,许多世人不知道淫乱之爱与婚姻之爱的对立,这是由于肉体的快感,这些快感表面上模仿婚姻之爱的快乐,以致那些唯独沉浸于快感的人对它们的对立面一无所知。事实上,我能想象得出,若你声称一切事物都有其对立面,因而婚姻之爱也必有其对立面,通奸者会回答说,这爱没有对立面,因为从感觉上来说,淫乱之爱和婚姻之爱没什么不同。由此也明显可知,若不知道婚姻之爱的性质,就无从知道淫乱之爱的性质;再者,婚姻之爱的性质无法从淫乱之爱得知,但后者可从前者得知。没有人能凭邪恶认识良善,但他能凭良善认识何为邪恶。因为邪恶处于黑暗,而良善处于光明。
233.我从天堂被告知,在永恒之主,即耶和华在世上取得一个人身之前,两个在先层级就实际存在于祂里面,而第三个层级则潜在于祂里面,天使的情况也是如此;但是,主在世取得一个人身之后,就另外披上了第三个层级,就是我们所说的属世层,由此变成人,和世人一样;然而,不同之处在于,主里面的这最后一个层级,和在先层级一样,也是无限和非受造的;而在天使和世人里面,它们都是有限和受造的。
事实上,先前充满宇宙一切空间,却与空间无关(69—72节)的神性的确进入,甚至渗透到自然界的最表层。然而,在取得人身之前,神性通过天使天堂间接流入属世层级,而在取得人身之后,则直接从祂自己流入。正因如此,在主降临之前,世上的一切教会都是属灵和属天事物的代表;但在祂降临之后,则变成属灵-属世和属天-属世,并且代表性敬拜被废除了。也正因如此,天使天堂的太阳,即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的首先发出,如前所述,在主取得人身之后比在祂取得人身之前放射出更辉煌、更灿烂的光芒。这也是以赛亚书中这些话的意思:
在那日,月光必像日光,日光必加七倍,像七日的光一样。(以赛亚书30:26)
这是指着主降世后天堂和教会的状态说的。启示录:
人子的脸面像日头满有力地发光。(启示录1:16)
以及其它地方(如以赛亚书60:20;撒母耳记下23:3,4;马太福音17:1,2)。主降世前通过天堂对世人的间接启示好比月光,月光就是间接的阳光。主降世后,这光成了直接启示,故以赛亚书上说,月光必像日光(30:26)。诗篇:
在祂的日子,义人要发旺,大有平安,直到月亮不再重现。(诗篇72:7)
这话也是指着主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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