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425

425.⑵淫乱之爱是

425.⑵淫乱之爱是婚姻之爱的对立面。宇宙中不存在没有对立面的事物。对立面不是彼此相对,而是完全相反。相对不同在于同一事物的最大和最小之间,而相反则是直接的对立面。反面之间和它们的对立面一样,也有相对不同。所以,它们的相对关系本身也是对立的。每一个事物都有其对立面,这一点可从光、热、时间和季节、情感、感知、感受,以及许多其它事物明显看出来。光的对立面是暗,热的对立面是冷;时间上的对立面是白昼和黑夜,季节上的对立面是夏天和冬天。情感上的对立面是喜与忧,乐与悲。感知上的对立面是良善与邪恶,真理与虚假。感受上的对立面是快乐和悲痛。由此可以清楚得出这一结论:婚姻之爱也有其对立面。若愿意,谁都能凭正常理性的一切指示看出,这对立面就是通奸。你若能,请告诉我,它还有其它对立面吗?此外,凭自己的光清楚看到这一点的正常理性已颁布法律,也就是所谓公正的世间法律赞成婚姻,反对通奸。

为更清楚地说明它们是对立面,我可以说说我在灵界经常看到的情形。那些在世时出于确认成为通奸者的人,一发觉从天堂流下来的婚姻之爱的气场,要么立刻逃入洞穴藏起来,要么因坚持反对它而变得暴跳如雷,就像复仇女神。这是因为在灵界,属于情感的一切,无论快乐的还是不快乐的,都能被觉察到,有时清晰得就像鼻子闻到气味一样;因为灵人没有用来吸收这类事物的肉体。

然而,许多世人不知道淫乱之爱与婚姻之爱的对立,这是由于肉体的快感,这些快感表面上模仿婚姻之爱的快乐,以致那些唯独沉浸于快感的人对它们的对立面一无所知。事实上,我能想象得出,若你声称一切事物都有其对立面,因而婚姻之爱也必有其对立面,通奸者会回答说,这爱没有对立面,因为从感觉上来说,淫乱之爱和婚姻之爱没什么不同。由此也明显可知,若不知道婚姻之爱的性质,就无从知道淫乱之爱的性质;再者,婚姻之爱的性质无法从淫乱之爱得知,但后者可从前者得知。没有人能凭邪恶认识良善,但他能凭良善认识何为邪恶。因为邪恶处于黑暗,而良善处于光明。

 

 


圣爱与圣智 #116

116.现在必须解释

116.现在必须解释一下,天使如何能将不是自己的东西感知并觉察为自己的,进而接受并保留下来。因为如前所述,天使之为天使不是由于他自己的任何东西,而是由于他里面来自主的那些品质。这个问题的本质是这样:每位天使都有自由和理性;他拥有这两者是为了他能从主接受爱和智慧。然而,自由和理性都不是他的,而是属于他里面的主。但由于这两种官能与他的生命紧密相联,并且联结得如此紧密,以至于可以说它们是他生命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所以它们看上去就像属于他的能力。正是由于它们,他才能思考和意愿,还能说话和行动;他凭它们所思、所愿、所说、所行的看似出于他自己。这使得结合所必需的相互性成为可能。

然而,天使在何等程度上相信爱与智慧是他里面所固有的,因而声称拥有它们,就好像它们是他自己的,他就在何等程度上不具备天使的品质,因而没有与主的结合;因为他不在真理中;由于真理与天堂之光构成一体,不可分离,所以他无法在天堂;因为他会由此否认他的生命来自主,反以为他凭自己活着,并由此拥有神性本质。被称为天使和世人的生命就在于自由和理性这两者。

由此可见,为了与主结合,天使拥有相互的能力,但这种能力就本身而言,并不是他的,而是主的。正因如此,这种相互能力使天使将主的东西感知并觉察为自己的,但天使若将这种能力归于自己,从而滥用它,就会从天使的状态堕落。结合是相互的,主亲自教导了这一点(约翰福音14:20-24,15:4-6);还教导,主与人并人与主的结合在主的事物里面实现,这些事物被称为祂的话(约翰福音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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