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424

424.⑴若不知道婚

424.⑴若不知道婚姻之爱的性质,就无从知道淫乱之爱的性质。这里所说的淫乱之爱是指那种摧毁婚姻之爱的通奸之爱(如423节所述)。若不知道婚姻之爱的性质,就无从知道淫乱之爱的性质,这一点无需论证,只需通过对比来说明。例如,若不知道何为良善与真理,谁能知道何为邪恶与虚假?若不知道何为贞洁、高尚、得体和美丽,谁能知道何为不贞洁、可耻、不得体和丑陋?若没有智慧,或知道何为智慧,谁能识别疯狂?若不学习并研究何为和声,谁能准确察觉不和谐的声音?同样,若不看清婚姻的性质,谁能看清通奸的性质?若不先将婚姻之爱的洁净呈给判断力,谁能将淫乱之爱的快感的污秽呈给判断力?我现已完成第一部分,即关于婚姻之爱的智慧快乐,故能描述出于淫乱之爱的(疯狂)快感。

最后的审判(续) #38

38.但总体区别是这

38.但总体区别是这样:灵界中的一切事物都来自一个属灵源头,因而本质上是属灵的,因为它们的源头是纯然为爱的灵界太阳。自然界中的一切事物都来自一个属世源头,因而本质上是属世的,因为它们的源头是纯然为火的尘世太阳。因此,属灵人必须吃来自一个属灵源头的食物,就像属世人必须吃来自一个属世源头的食物一样。详情可参看《天堂与地狱》一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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