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424

424.⑴若不知道婚

424.⑴若不知道婚姻之爱的性质,就无从知道淫乱之爱的性质。这里所说的淫乱之爱是指那种摧毁婚姻之爱的通奸之爱(如423节所述)。若不知道婚姻之爱的性质,就无从知道淫乱之爱的性质,这一点无需论证,只需通过对比来说明。例如,若不知道何为良善与真理,谁能知道何为邪恶与虚假?若不知道何为贞洁、高尚、得体和美丽,谁能知道何为不贞洁、可耻、不得体和丑陋?若没有智慧,或知道何为智慧,谁能识别疯狂?若不学习并研究何为和声,谁能准确察觉不和谐的声音?同样,若不看清婚姻的性质,谁能看清通奸的性质?若不先将婚姻之爱的洁净呈给判断力,谁能将淫乱之爱的快感的污秽呈给判断力?我现已完成第一部分,即关于婚姻之爱的智慧快乐,故能描述出于淫乱之爱的(疯狂)快感。

圣爱与圣智 #96

96.若留意自己头脑

96.若留意自己头脑的思维,谁都能看出,属灵之光完全不同于属世之光。因为当头脑思考时,它在光中看见它所思考的对象;作属灵思考的人便看见真理,不管在午夜还是在白昼。因此,光论及理解力,论到理解力,我们会说它看见了。故此,人有时会对别人所说的话回应说,他看到事实的确如此,意思是他明白了或理解了。理解力是属灵的,故无法凭属世之光看见,因为属世之光并非人里面所固有的,而是会随太阳退去。由此可见,理解力所享有的光不同于肉眼的,这光来自另一个源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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