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24.⑴若不知道婚姻之爱的性质,就无从知道淫乱之爱的性质。这里所说的淫乱之爱是指那种摧毁婚姻之爱的通奸之爱(如423节所述)。若不知道婚姻之爱的性质,就无从知道淫乱之爱的性质,这一点无需论证,只需通过对比来说明。例如,若不知道何为良善与真理,谁能知道何为邪恶与虚假?若不知道何为贞洁、高尚、得体和美丽,谁能知道何为不贞洁、可耻、不得体和丑陋?若没有智慧,或知道何为智慧,谁能识别疯狂?若不学习并研究何为和声,谁能准确察觉不和谐的声音?同样,若不看清婚姻的性质,谁能看清通奸的性质?若不先将婚姻之爱的洁净呈给判断力,谁能将淫乱之爱的快感的污秽呈给判断力?我现已完成第一部分,即关于婚姻之爱的智慧快乐,故能描述出于淫乱之爱的(疯狂)快感。
417.由于爱对应于心,理解力对应于肺,所以上述内容可通过它们的对应关系得到证实。例如,理解力如何能被提升到它自己固有的爱之上,甚至进入一种智慧状态;如果这爱只是属世的,那么理解力是如何被它从高处拉下来的。人拥有双重呼吸,即身体的呼吸和灵的呼吸。这两种呼吸可分可合。在纯属世人,尤其伪君子身上,它们是分离的;但在属灵的诚实人身上,它们很少分离。因此,理解力已经被提升,因而各种智慧事物留在记忆里的纯属世人和伪君子,与其他人在一起时,就通过基于记忆的思维明智地说话;但当与其他人不在一起时,他就照着他的灵,因而照着他的爱,而不是照着他的记忆进行思考。他也以同样的方式呼吸,因为思维和呼吸以对应的方式行动。我们在前面已经说明,肺部结构是这样:它们既能通过来自心脏的血液呼吸,也能通过来自心脏之外的血液呼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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