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424

424.⑴若不知道婚

424.⑴若不知道婚姻之爱的性质,就无从知道淫乱之爱的性质。这里所说的淫乱之爱是指那种摧毁婚姻之爱的通奸之爱(如423节所述)。若不知道婚姻之爱的性质,就无从知道淫乱之爱的性质,这一点无需论证,只需通过对比来说明。例如,若不知道何为良善与真理,谁能知道何为邪恶与虚假?若不知道何为贞洁、高尚、得体和美丽,谁能知道何为不贞洁、可耻、不得体和丑陋?若没有智慧,或知道何为智慧,谁能识别疯狂?若不学习并研究何为和声,谁能准确察觉不和谐的声音?同样,若不看清婚姻的性质,谁能看清通奸的性质?若不先将婚姻之爱的洁净呈给判断力,谁能将淫乱之爱的快感的污秽呈给判断力?我现已完成第一部分,即关于婚姻之爱的智慧快乐,故能描述出于淫乱之爱的(疯狂)快感。

圣爱与圣智 #389

389.为了人能成为

389.为了人能成为人,存在于完整的人里面的所有组成部分,都必须一无所缺,无论是头部的还是身体的,因为存在于它们里面的东西,没有一样不进入并构成人类形式。事实上,它是爱和智慧的形式,这形式本身就是神性。爱和智慧的一切末端都包含在它里面,这些末端在神-人里面是无限的,但在祂的形像,也就是世人、天使或灵人里面是有限的。如果存在于人里面的组成部分有任何缺失,那么对应于它的爱和智慧的某种末端元素就会缺失;凭借这些末端,主能从人的最初形式到最终形式存在于他里面,并能出于祂的神性之爱通过祂的神性智慧而在受造世界中提供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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