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424

424.⑴若不知道婚

424.⑴若不知道婚姻之爱的性质,就无从知道淫乱之爱的性质。这里所说的淫乱之爱是指那种摧毁婚姻之爱的通奸之爱(如423节所述)。若不知道婚姻之爱的性质,就无从知道淫乱之爱的性质,这一点无需论证,只需通过对比来说明。例如,若不知道何为良善与真理,谁能知道何为邪恶与虚假?若不知道何为贞洁、高尚、得体和美丽,谁能知道何为不贞洁、可耻、不得体和丑陋?若没有智慧,或知道何为智慧,谁能识别疯狂?若不学习并研究何为和声,谁能准确察觉不和谐的声音?同样,若不看清婚姻的性质,谁能看清通奸的性质?若不先将婚姻之爱的洁净呈给判断力,谁能将淫乱之爱的快感的污秽呈给判断力?我现已完成第一部分,即关于婚姻之爱的智慧快乐,故能描述出于淫乱之爱的(疯狂)快感。

圣爱与圣智 #364

364.谁都能看出,

364.谁都能看出,理解力是接受智慧的容器,但鲜有人看出,意愿是接受爱的容器。原因在于,意愿本身什么也做不了,只有通过理解力才能行动。此外,当意愿的爱跨越为理解力的智慧时,它首先转变为情感,从而跨越过去;情感若不通过在思考、说话和行动中没有被注意到的某种快乐,就不会被感知到。然而,意愿是起源,或说爱来自意愿,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明显可知:每个人都意愿他所爱的,不意愿他所不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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