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424

424.⑴若不知道婚

424.⑴若不知道婚姻之爱的性质,就无从知道淫乱之爱的性质。这里所说的淫乱之爱是指那种摧毁婚姻之爱的通奸之爱(如423节所述)。若不知道婚姻之爱的性质,就无从知道淫乱之爱的性质,这一点无需论证,只需通过对比来说明。例如,若不知道何为良善与真理,谁能知道何为邪恶与虚假?若不知道何为贞洁、高尚、得体和美丽,谁能知道何为不贞洁、可耻、不得体和丑陋?若没有智慧,或知道何为智慧,谁能识别疯狂?若不学习并研究何为和声,谁能准确察觉不和谐的声音?同样,若不看清婚姻的性质,谁能看清通奸的性质?若不先将婚姻之爱的洁净呈给判断力,谁能将淫乱之爱的快感的污秽呈给判断力?我现已完成第一部分,即关于婚姻之爱的智慧快乐,故能描述出于淫乱之爱的(疯狂)快感。

圣爱与圣智 #308

308.当考虑到除了

308.当考虑到除了功用外,没有什么东西能从神造物主那里产生,从而被祂创造,并且要成为功用,它必须为了他人而存在时,谁不清楚地看出,功用是创造的目的?并且为自己的功用也是为他人,因为为自己的功用就是处于对他人有用的状态?凡想到这一点的人也能看出,真正系功用的功用,不会源于人,但必须从那个存在(从该存在产生的一切都是功用),因而从主而存在于人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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