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424

424.⑴若不知道婚

424.⑴若不知道婚姻之爱的性质,就无从知道淫乱之爱的性质。这里所说的淫乱之爱是指那种摧毁婚姻之爱的通奸之爱(如423节所述)。若不知道婚姻之爱的性质,就无从知道淫乱之爱的性质,这一点无需论证,只需通过对比来说明。例如,若不知道何为良善与真理,谁能知道何为邪恶与虚假?若不知道何为贞洁、高尚、得体和美丽,谁能知道何为不贞洁、可耻、不得体和丑陋?若没有智慧,或知道何为智慧,谁能识别疯狂?若不学习并研究何为和声,谁能准确察觉不和谐的声音?同样,若不看清婚姻的性质,谁能看清通奸的性质?若不先将婚姻之爱的洁净呈给判断力,谁能将淫乱之爱的快感的污秽呈给判断力?我现已完成第一部分,即关于婚姻之爱的智慧快乐,故能描述出于淫乱之爱的(疯狂)快感。

圣爱与圣智 #226

226.由于最大和最

226.由于最大和最小的受造物都是由这两种层级构成的形式,故它们之间从初至末皆存在一种联系;因为其相似性将它们联结起来。尽管如此,没有哪两样最小事物是一样的。因此,它们的一切具体和最基本的成分都彼此不同。没有哪两样任一形式或不同形式的最小事物是一样的,因为最大形式里面也有这些层级,并且最大的受造物是由最小的受造物构成的。由于最大的受造物也有这些层级在里面,并且永恒的区别照着这些层级,从最高到最低,或从中心到边缘而存在,故可推知,有这些层级在里面的更小或最小成分,也没有哪两种是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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