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424

424.⑴若不知道婚

424.⑴若不知道婚姻之爱的性质,就无从知道淫乱之爱的性质。这里所说的淫乱之爱是指那种摧毁婚姻之爱的通奸之爱(如423节所述)。若不知道婚姻之爱的性质,就无从知道淫乱之爱的性质,这一点无需论证,只需通过对比来说明。例如,若不知道何为良善与真理,谁能知道何为邪恶与虚假?若不知道何为贞洁、高尚、得体和美丽,谁能知道何为不贞洁、可耻、不得体和丑陋?若没有智慧,或知道何为智慧,谁能识别疯狂?若不学习并研究何为和声,谁能准确察觉不和谐的声音?同样,若不看清婚姻的性质,谁能看清通奸的性质?若不先将婚姻之爱的洁净呈给判断力,谁能将淫乱之爱的快感的污秽呈给判断力?我现已完成第一部分,即关于婚姻之爱的智慧快乐,故能描述出于淫乱之爱的(疯狂)快感。

圣爱与圣智 #111

111.事实的确如此

111.事实的确如此,这一点几乎无法以属世观念来理解,因为属世观念含有空间概念在里面;但能以天使所拥有的那种属灵观念来理解,因为属灵观念不含空间概念在里面。然而,即便以属世观念,也大可理解:爱与智慧,或作为神性之爱与神性智慧的主,绝无可能穿越空间,而是照各人对祂的接受而与各人同在。主与所有人同在,主自己在马太福音(28:20)中教导了这一点,还说祂与那些爱祂的人同住(约翰福音1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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