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24.⑴若不知道婚姻之爱的性质,就无从知道淫乱之爱的性质。这里所说的淫乱之爱是指那种摧毁婚姻之爱的通奸之爱(如423节所述)。若不知道婚姻之爱的性质,就无从知道淫乱之爱的性质,这一点无需论证,只需通过对比来说明。例如,若不知道何为良善与真理,谁能知道何为邪恶与虚假?若不知道何为贞洁、高尚、得体和美丽,谁能知道何为不贞洁、可耻、不得体和丑陋?若没有智慧,或知道何为智慧,谁能识别疯狂?若不学习并研究何为和声,谁能准确察觉不和谐的声音?同样,若不看清婚姻的性质,谁能看清通奸的性质?若不先将婚姻之爱的洁净呈给判断力,谁能将淫乱之爱的快感的污秽呈给判断力?我现已完成第一部分,即关于婚姻之爱的智慧快乐,故能描述出于淫乱之爱的(疯狂)快感。
10.前面说过,灵界和自然界一样,也会出现空间,因而出现距离,但这些只是表象,取决于属乎爱和智慧,或良善和真理的属灵亲密度。正因如此,主虽在天堂处处与天使同在,却如一轮太阳那样出现在他们之上的高处。此外,由于对爱和智慧的接受带来与主的亲密关系,所以那些因天使接受而与主关系更亲密的天堂,比关系相对疏远的天堂显得更接近主。也正是由于这一点,分为三层的天堂彼此不同,同样,每层天堂的社群也是彼此不同;而且,它们之下的地狱照其对爱和智慧的弃绝而显得越来越远。这同样适用于世人,主于全地无所不在,也存在于世人里面,并与他们同在;唯一的解释就是主不在空间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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