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423

第18章 淫乱之爱

18章 淫乱之爱与婚姻之爱的对立

423.在本章一开始,我们必须先解释何谓淫乱之爱。下列情形不属淫乱之爱:婚前,或一方配偶死后的行淫之爱;找一个情妇,如果这是某种出于良善、正当、重大理由才开始的事;相对轻微的通奸,甚至人真心悔过的那种严重的通奸;因为后者不至于变成婚姻之爱的对立面,而前者不是对立面。等到下文论述它们当中的每一种时,我们会看到,它们不是对立面。此处所说与婚姻之爱对立的淫乱之爱是指具有如下性质的通奸之爱:它没有被视为一种罪,甚至没有被视为一种违背理性的邪恶或可耻行为,而是经过理性赞成的可允许的事。这种淫乱之爱不仅将婚姻之爱与它自己混为一谈,还破坏并摧毁婚姻之爱,最后导致一看见它就憎恶。

这爱与婚姻之爱的对立就是本章论述的主题。从接下来有关行淫、找情妇或娶妾室和各种通奸的章节明显可知,此处论述的不是其它爱。为了以理性的眼光看清这种对立,有必要按以下系列进行论证:

⑴若不知道婚姻之爱的性质,就无从知道淫乱之爱的性质。

⑵淫乱之爱是婚姻之爱的对立面。

⑶淫乱之爱是婚姻之爱的对立面,正如属世人就本身而言是属灵人的对立面。

⑷淫乱之爱是婚姻之爱的对立面,正如邪恶与虚假的苟合是良善与真理的婚姻的对立面。

⑸因此,淫乱之爱是婚姻之爱的对立面,正如地狱是天堂的对立面。

⑹地狱的污秽源于淫乱之爱,天堂的洁净源于婚姻之爱。

⑺同样,教会的污秽源于淫乱之爱,教会的洁净源于婚姻之爱。

⑻淫乱之爱使人越来越不是一个人,越来越不是一个男人;而婚姻之爱则使人越来越是一个人,越来越是一个男人。

⑼既有一个淫乱之爱的气场,也有一个婚姻之爱的气场。

⑽淫乱之爱的气场从地狱上升,婚姻之爱的气场从天堂降下。

⑾这两种气场在两个世界彼此相遇,但不会联结起来。

⑿这两种气场之间存在一个平衡,人就处于这平衡。

⒀人能随意转向任一气场,不过,转向这一个的程度,就是远离那一个的程度。

⒁每种气场都带有自己的快乐。

⒂淫乱之爱的快乐由肉体产生,甚至在灵里也是肉体的快乐;而婚姻之爱的快乐由灵产生,甚至在肉体中也是灵的快乐。

⒃淫乱之爱的快乐是疯狂的快感,而婚姻之爱的快乐是智慧的快乐。

现逐一解读上述要点。


最后的审判(续) #61

61.众所周知,人从

八、灵界中的天主教圣徒 

61.众所周知,人从父母那里拥有与生俱来或遗传的邪恶,但很少有人知道这恶是什么。这恶就在于对掌控他人的爱,这爱的性质是这样:它的缰绳越松开,它就越爆发出来,直到它燃烧着一种掌控所有人的欲望,最终想作为神被召唤和敬拜。这爱就是欺骗夏娃和亚当的蛇,因为蛇对女人说:

神知道,你们吃那树上果子的日子,眼睛就开了,那时你们就像神一样。(创世记3:4, 5)

缰绳越松开,人就越投入这爱,越背离神,转向他自己,成为无神论者。这时,圣言的神性真理作为达到目的的手段而服务于他;但由于目的是掌控他人,所以他不喜欢手段,除非它们服务于他的目的。这就是为何那些拥有对掌控他人的爱之人,无论这爱在中间层面,还是在终极层面,都在地狱,因为这爱就是那里的魔鬼。在地狱,有些人具有这种性质:他们甚至无法忍受有人谈论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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