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423

第18章 淫乱之爱

18章 淫乱之爱与婚姻之爱的对立

423.在本章一开始,我们必须先解释何谓淫乱之爱。下列情形不属淫乱之爱:婚前,或一方配偶死后的行淫之爱;找一个情妇,如果这是某种出于良善、正当、重大理由才开始的事;相对轻微的通奸,甚至人真心悔过的那种严重的通奸;因为后者不至于变成婚姻之爱的对立面,而前者不是对立面。等到下文论述它们当中的每一种时,我们会看到,它们不是对立面。此处所说与婚姻之爱对立的淫乱之爱是指具有如下性质的通奸之爱:它没有被视为一种罪,甚至没有被视为一种违背理性的邪恶或可耻行为,而是经过理性赞成的可允许的事。这种淫乱之爱不仅将婚姻之爱与它自己混为一谈,还破坏并摧毁婚姻之爱,最后导致一看见它就憎恶。

这爱与婚姻之爱的对立就是本章论述的主题。从接下来有关行淫、找情妇或娶妾室和各种通奸的章节明显可知,此处论述的不是其它爱。为了以理性的眼光看清这种对立,有必要按以下系列进行论证:

⑴若不知道婚姻之爱的性质,就无从知道淫乱之爱的性质。

⑵淫乱之爱是婚姻之爱的对立面。

⑶淫乱之爱是婚姻之爱的对立面,正如属世人就本身而言是属灵人的对立面。

⑷淫乱之爱是婚姻之爱的对立面,正如邪恶与虚假的苟合是良善与真理的婚姻的对立面。

⑸因此,淫乱之爱是婚姻之爱的对立面,正如地狱是天堂的对立面。

⑹地狱的污秽源于淫乱之爱,天堂的洁净源于婚姻之爱。

⑺同样,教会的污秽源于淫乱之爱,教会的洁净源于婚姻之爱。

⑻淫乱之爱使人越来越不是一个人,越来越不是一个男人;而婚姻之爱则使人越来越是一个人,越来越是一个男人。

⑼既有一个淫乱之爱的气场,也有一个婚姻之爱的气场。

⑽淫乱之爱的气场从地狱上升,婚姻之爱的气场从天堂降下。

⑾这两种气场在两个世界彼此相遇,但不会联结起来。

⑿这两种气场之间存在一个平衡,人就处于这平衡。

⒀人能随意转向任一气场,不过,转向这一个的程度,就是远离那一个的程度。

⒁每种气场都带有自己的快乐。

⒂淫乱之爱的快乐由肉体产生,甚至在灵里也是肉体的快乐;而婚姻之爱的快乐由灵产生,甚至在肉体中也是灵的快乐。

⒃淫乱之爱的快乐是疯狂的快感,而婚姻之爱的快乐是智慧的快乐。

现逐一解读上述要点。


圣爱与圣智 #426

426.(21)属灵

426.(21)属灵和属天之爱就是对邻之爱和对主之爱,而属世和感官之爱则是对世界的爱和对自己的爱。我们所说的对邻之爱是指对功用的爱,对主之爱是指对履行功用的爱,如前所示。这些爱是属灵和属天的,因为爱功用并出于对它们的爱而履行功用,不同于对人的自我的爱。事实上,一个以属灵的方式热爱功用的人,不会关注自己,而是关注自己之外的其他人,因为他关心的是他们的福祉。与这些爱对立的,是对自己和世界的爱,因为对自己和世界的爱不是为了他人,而是为了自己而关注功用;那些如此行的人颠倒了神性秩序,把自己摆在了主的位置上,把世界摆在了天堂的位置上。结果,他们背离主和天堂往后看,背离主和天堂往后看就是朝地狱的方向看(关于这些爱的详情,可参看424节)。

然而,人不像感受并察知为了自己而对履行功用的爱那样,去感受并察知为了功用而对履行功用的爱。因此,当他履行功用时,并不知道他履行功用是为了功用,还是为了自己。不过,要让他知道,他避开邪恶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为了功用而履行功用。因为他避开邪恶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不是从自己,而是从主履行功用。事实上,邪恶与良善是对立面,因此人在何等程度上不参与邪恶,就在何等程度上参与良善。没有人能既参与邪恶,同时又参与良善,因为没有人能同时侍奉两个主人。我们说了这么多,是为了叫人们知道,尽管人无法明显感知他所履行的功用是为了功用,还是为了自己,换句话说,这些功用是属灵的,还是纯属世的,但他仍可以知道这一点,只要他考虑一下他有没有将邪恶视为罪。如果他将它们视为罪,并因此避免作恶,那么他所履行的功用就是属灵的。当这个人出于对它们的厌恶而避开这些罪时,他就开始明显感知到为了功用而对功用的爱,这是因为他在功用中找到了属灵的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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