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第18章 淫乱之爱与婚姻之爱的对立
423.在本章一开始,我们必须先解释何谓淫乱之爱。下列情形不属淫乱之爱:婚前,或一方配偶死后的行淫之爱;找一个情妇,如果这是某种出于良善、正当、重大理由才开始的事;相对轻微的通奸,甚至人真心悔过的那种严重的通奸;因为后者不至于变成婚姻之爱的对立面,而前者不是对立面。等到下文论述它们当中的每一种时,我们会看到,它们不是对立面。此处所说与婚姻之爱对立的淫乱之爱是指具有如下性质的通奸之爱:它没有被视为一种罪,甚至没有被视为一种违背理性的邪恶或可耻行为,而是经过理性赞成的可允许的事。这种淫乱之爱不仅将婚姻之爱与它自己混为一谈,还破坏并摧毁婚姻之爱,最后导致一看见它就憎恶。
这爱与婚姻之爱的对立就是本章论述的主题。从接下来有关行淫、找情妇或娶妾室和各种通奸的章节明显可知,此处论述的不是其它爱。为了以理性的眼光看清这种对立,有必要按以下系列进行论证:
⑴若不知道婚姻之爱的性质,就无从知道淫乱之爱的性质。
⑵淫乱之爱是婚姻之爱的对立面。
⑶淫乱之爱是婚姻之爱的对立面,正如属世人就本身而言是属灵人的对立面。
⑷淫乱之爱是婚姻之爱的对立面,正如邪恶与虚假的苟合是良善与真理的婚姻的对立面。
⑸因此,淫乱之爱是婚姻之爱的对立面,正如地狱是天堂的对立面。
⑹地狱的污秽源于淫乱之爱,天堂的洁净源于婚姻之爱。
⑺同样,教会的污秽源于淫乱之爱,教会的洁净源于婚姻之爱。
⑻淫乱之爱使人越来越不是一个人,越来越不是一个男人;而婚姻之爱则使人越来越是一个人,越来越是一个男人。
⑼既有一个淫乱之爱的气场,也有一个婚姻之爱的气场。
⑽淫乱之爱的气场从地狱上升,婚姻之爱的气场从天堂降下。
⑾这两种气场在两个世界彼此相遇,但不会联结起来。
⑿这两种气场之间存在一个平衡,人就处于这平衡。
⒀人能随意转向任一气场,不过,转向这一个的程度,就是远离那一个的程度。
⒁每种气场都带有自己的快乐。
⒂淫乱之爱的快乐由肉体产生,甚至在灵里也是肉体的快乐;而婚姻之爱的快乐由灵产生,甚至在肉体中也是灵的快乐。
⒃淫乱之爱的快乐是疯狂的快感,而婚姻之爱的快乐是智慧的快乐。
现逐一解读上述要点。
283.凡出于清晰的理性进行思考的人都会看出,宇宙并非从无中被造,或说凭空生成,因为他看到,无中不可能生有,或说从无中不可能造出任何东西来。事实上,无就是无,无中生有,或说从无中造出东西是自相矛盾的,自相矛盾的东西违背从神性智慧发出的真理之光;凡不符合神性智慧的东西也不符合神性全能。每一个出于清晰的理性进行思考的人还会看出,一切事物都是从作为物质本身的物质被创造的,因为这就是存在本身,拥有存在的一切事物都能源于它,或说能出于它而存在。既然唯独神是物质本身,因而是存在本身,那么显而易见,事物的存在或形成唯独来自这个源头。
许多人已经看到这一点,因为理性使他们看到这一点。但他们却不敢确认,担心他们若这样做,可能最终会认为,受造宇宙因来自神,故就是神,或自然界凭自己存在,因而它的最内层就是我们所说的神。因此,纵然许多人已经看出,一切事物的存在或形成唯独来自神,出于祂的存在,然而他们不敢越过他们在这个问题上的最初想法,唯恐其理解力卷入所谓的戈尔迪之结(译注:戈尔迪之结常被喻作缠绕不已、难以理清的问题),以后无法摆脱它。他们将无法把他们的理解力解救出来,因为他们根据时空来思想神和神对宇宙的创造,而时空是自然界的属性;没有人能从自然界的角度来理解神和宇宙创造;另一方面,凡理解力拥有某种内在之光的人都能从神的角度理解自然界及其创造,因为神不在时空之中。神性不在空间中(7-10节);神性充满宇宙的一切空间,却无关空间(69-72节);神性在一切时间之中,却无关时间(73-76节)。下文我们将看到:尽管神出于自己创造了宇宙及其万物,然而受造宇宙中没有任何事物是神,以及除此之外将这个问题置于其适当光明中的其它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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