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423

第18章 淫乱之爱

18章 淫乱之爱与婚姻之爱的对立

423.在本章一开始,我们必须先解释何谓淫乱之爱。下列情形不属淫乱之爱:婚前,或一方配偶死后的行淫之爱;找一个情妇,如果这是某种出于良善、正当、重大理由才开始的事;相对轻微的通奸,甚至人真心悔过的那种严重的通奸;因为后者不至于变成婚姻之爱的对立面,而前者不是对立面。等到下文论述它们当中的每一种时,我们会看到,它们不是对立面。此处所说与婚姻之爱对立的淫乱之爱是指具有如下性质的通奸之爱:它没有被视为一种罪,甚至没有被视为一种违背理性的邪恶或可耻行为,而是经过理性赞成的可允许的事。这种淫乱之爱不仅将婚姻之爱与它自己混为一谈,还破坏并摧毁婚姻之爱,最后导致一看见它就憎恶。

这爱与婚姻之爱的对立就是本章论述的主题。从接下来有关行淫、找情妇或娶妾室和各种通奸的章节明显可知,此处论述的不是其它爱。为了以理性的眼光看清这种对立,有必要按以下系列进行论证:

⑴若不知道婚姻之爱的性质,就无从知道淫乱之爱的性质。

⑵淫乱之爱是婚姻之爱的对立面。

⑶淫乱之爱是婚姻之爱的对立面,正如属世人就本身而言是属灵人的对立面。

⑷淫乱之爱是婚姻之爱的对立面,正如邪恶与虚假的苟合是良善与真理的婚姻的对立面。

⑸因此,淫乱之爱是婚姻之爱的对立面,正如地狱是天堂的对立面。

⑹地狱的污秽源于淫乱之爱,天堂的洁净源于婚姻之爱。

⑺同样,教会的污秽源于淫乱之爱,教会的洁净源于婚姻之爱。

⑻淫乱之爱使人越来越不是一个人,越来越不是一个男人;而婚姻之爱则使人越来越是一个人,越来越是一个男人。

⑼既有一个淫乱之爱的气场,也有一个婚姻之爱的气场。

⑽淫乱之爱的气场从地狱上升,婚姻之爱的气场从天堂降下。

⑾这两种气场在两个世界彼此相遇,但不会联结起来。

⑿这两种气场之间存在一个平衡,人就处于这平衡。

⒀人能随意转向任一气场,不过,转向这一个的程度,就是远离那一个的程度。

⒁每种气场都带有自己的快乐。

⒂淫乱之爱的快乐由肉体产生,甚至在灵里也是肉体的快乐;而婚姻之爱的快乐由灵产生,甚至在肉体中也是灵的快乐。

⒃淫乱之爱的快乐是疯狂的快感,而婚姻之爱的快乐是智慧的快乐。

现逐一解读上述要点。


圣爱与圣智 #116

116.现在必须解释

116.现在必须解释一下,天使如何能将不是自己的东西感知并觉察为自己的,进而接受并保留下来。因为如前所述,天使之为天使不是由于他自己的任何东西,而是由于他里面来自主的那些品质。这个问题的本质是这样:每位天使都有自由和理性;他拥有这两者是为了他能从主接受爱和智慧。然而,自由和理性都不是他的,而是属于他里面的主。但由于这两种官能与他的生命紧密相联,并且联结得如此紧密,以至于可以说它们是他生命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所以它们看上去就像属于他的能力。正是由于它们,他才能思考和意愿,还能说话和行动;他凭它们所思、所愿、所说、所行的看似出于他自己。这使得结合所必需的相互性成为可能。

然而,天使在何等程度上相信爱与智慧是他里面所固有的,因而声称拥有它们,就好像它们是他自己的,他就在何等程度上不具备天使的品质,因而没有与主的结合;因为他不在真理中;由于真理与天堂之光构成一体,不可分离,所以他无法在天堂;因为他会由此否认他的生命来自主,反以为他凭自己活着,并由此拥有神性本质。被称为天使和世人的生命就在于自由和理性这两者。

由此可见,为了与主结合,天使拥有相互的能力,但这种能力就本身而言,并不是他的,而是主的。正因如此,这种相互能力使天使将主的东西感知并觉察为自己的,但天使若将这种能力归于自己,从而滥用它,就会从天使的状态堕落。结合是相互的,主亲自教导了这一点(约翰福音14:20-24,15:4-6);还教导,主与人并人与主的结合在主的事物里面实现,这些事物被称为祂的话(约翰福音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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