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418

418.“透过自然界

418.“透过自然界的可见事物,谁都能确认赞成神性。如当他观察毛虫时:毛虫出于某种欲望的快乐,追求并向往从地上的状态变为类似天上的状态。为此它们爬到某个地方,在那里可以说将自己包裹在一个子宫里,以便重生;又在那里逐渐蜕变成茧、蛹、幼虫,最后成蝶;经过这样的变形后,它们各按其类,着上美丽的翅膀飞入空中,犹如进入它们的天堂,并在那里欢快玩耍,婚配,产卵,供养后代;然后从花朵中汲取甘甜美味的食物滋养自己。凡通过观察自然界确认赞成神性的人,谁看不出幼虫期就是人的尘世状态的某种形像,而蝴蝶期是人的天堂状态的某种形像?然而,那些确认赞成自然界的人的确看到这些事实,却将人的天堂状态从自己的脑海逐出,称其为纯粹的自然本能。”

圣爱与圣智 #41

41.不过,由于这与

41.不过,由于这与表象相反,所以若不加以证明,恐怕难以令人信服;既然它只能通过人的身体感官所能感知到的那类事物来证明,那么我们将通过这类事物来证明。人有五种外在感觉,就是触觉、味觉、嗅觉、听觉、视觉。触觉的主体是包裹人的皮肤,正是皮肤的物质与形式使皮肤去感觉凡触碰它之物。触觉并非存在于所触及之物中,而是存在于皮肤的物质与形式中,它们才是主体;感觉本身无非是触碰之物对主体的一种影响。味觉也一样;这种感觉只是舌头的物质与形式所受到的一种影响;舌头是主体。嗅觉同样如此;众所周知,气味影响鼻孔,并在鼻孔中被感觉到,嗅觉是气味散发物触及鼻孔而对它产生的一种影响。听觉同理,它似乎出自声源,但实际上在耳中,是对耳朵的物质与形式的一种影响;听觉在耳朵之外只是一种表象。

视觉也是如此,当人观看远处的物体时,视觉似乎在那里,但实际上在眼睛里,眼睛才是主体,视觉同样是对主体的一种影响。距离完全是根据居间物,或物体的缩小和随之的模糊而得出的关于空间的判断,物体的图像是根据入射角度在眼睛内部产生的。由此明显可知,视觉并非从眼睛发出落到物体上,而是物体的图像进入眼睛,影响了它的物质与形式。听觉和视觉是一样的道理;听觉并非从耳朵发出捕捉声音,而是声音进入耳朵并影响了它。

从这些例证可以看出,对产生感觉的物质与形式的影响并非脱离主体的某种事物,只是在主体里面造成一种变化,无论之前还是之后,主体依然是那个主体。由此可知,视觉、听觉、嗅觉、味觉和触觉并非从它们的器官流出的某种发散物,就其物质与形式而言,它们就是器官本身;当器官受到影响时,感觉便产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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