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14.关于纯真,我与天使有过各种交谈,他们说,纯真是一切良善的存在或本质,良善仅在它包含纯真的程度内而为良善;此外,由于智慧属于生活,因而属于良善,故智慧在它源于纯真的程度内而为智慧。爱、仁和信也一样。正因如此,若非处于纯真状态,没有人能进天堂。这就是主说这些话的意思:
让小孩子到我这里来,不要禁止他们,因为在天国的,正是这样的人。我实在告诉你们:凡要承受天国的,若不像小孩子,断不能进去。(马可福音10:14,15;路加福音18:16,17)
在圣言中,无论此处还是其它地方,小孩子都表示那些处于纯真状态的人。良善之所以在它包含纯真的程度内而为良善,是因为一切良善来自主,纯真则在于被主引领。
406.(9)经过这三次结合,爱或意愿享有生命的感觉和生命的活力。没有理解力的爱,或没有理解力的思维的爱之情感,在身体里面既不能感觉,也不能行动;因为没有理解力的爱如同瞎子,没有思维的情感如同在幽暗中。事实上,理解力是爱用来看见的光。此外,理解力的智慧来自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的光。因此,既然没有理解力之光,意愿之爱什么也看不见,是瞎眼的,那么可推知,没有理解力之光,甚至连肉体感官也是瞎眼和迟钝的,不仅视觉和听觉如此,其它感觉也是如此。其它感觉也是如此,是因为对真理的一切感知都属于理解力中的爱,如前所示,肉体感官都从其心智感知中获得自己的感知。
这同样适用于身体的一切行为。因为源于没有理解力的爱的行为就像人在黑暗中的行为,这时他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因此,这种行为没有聪明或智慧的东西在里面,不能被称为有生命的行为,因为行为从爱中获得它的存在,从聪明中获得它的品质。此外,良善通过真理拥有自己的一切能力。所以,良善在真理中并因此通过真理起作用;良善属于爱,真理属于理解力。由此可见,爱或意愿经过这三次结合(参看404节),开始享有生命的感觉和生命的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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