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413

413.(21)主规

413.(21)主规定,在天上,他们孩子般的纯真要变成智慧的纯真,因而小孩子要变成天使。许多人可能持有这样的观点:孩子仍是孩子,死后会立刻成为天使。但是,构成天使的乃是聪明和智慧;因此,只要孩子没有这些,虽与天使同在,却不是天使。唯等获得聪明智慧,他们才首次成为天使。孩子就这样从孩子的纯真被引入智慧的纯真,也就是从外在纯真被引入内在纯真,因为后者是其一切教导和发展中的目的。所以,当他们达到纯真的智慧时,期间作为一个基础而服务于他们的孩子纯真就附于他们。我曾看到孩子纯真的性质,被表现为一块几乎没有生命的木头,随着孩子吸收真理的知识和良善的情感而获得生机。后来,智慧纯真的性质被表现为一个活泼的赤身小孩。第三层天堂的天使比其他人更处于源自主的纯真状态,他们在天堂下面的灵人眼前,看似赤身的小孩。他们因比在智慧上远远胜过其他所有人,故也是活泼的。原因在于,纯真对应于小孩和赤身。因此,经上论及处于纯真状态的亚当及其妻子时,就说他们赤身露体不觉羞耻(创世记2:25);但他们丧失这纯真状态以后,就为赤身露体感到羞耻而躲藏起来(创世记3:7,10,11)。简言之,天使越智慧,就越纯真。智慧纯真的性质从孩子的纯真可在某种程度上看出来,如前所述(395节),只要我们将父母替换为作为父的主,他们被主引导,并且将所拥有的一切都归给主。

圣爱与圣智 #41

41.不过,由于这与

41.不过,由于这与表象相反,所以若不加以证明,恐怕难以令人信服;既然它只能通过人的身体感官所能感知到的那类事物来证明,那么我们将通过这类事物来证明。人有五种外在感觉,就是触觉、味觉、嗅觉、听觉、视觉。触觉的主体是包裹人的皮肤,正是皮肤的物质与形式使皮肤去感觉凡触碰它之物。触觉并非存在于所触及之物中,而是存在于皮肤的物质与形式中,它们才是主体;感觉本身无非是触碰之物对主体的一种影响。味觉也一样;这种感觉只是舌头的物质与形式所受到的一种影响;舌头是主体。嗅觉同样如此;众所周知,气味影响鼻孔,并在鼻孔中被感觉到,嗅觉是气味散发物触及鼻孔而对它产生的一种影响。听觉同理,它似乎出自声源,但实际上在耳中,是对耳朵的物质与形式的一种影响;听觉在耳朵之外只是一种表象。

视觉也是如此,当人观看远处的物体时,视觉似乎在那里,但实际上在眼睛里,眼睛才是主体,视觉同样是对主体的一种影响。距离完全是根据居间物,或物体的缩小和随之的模糊而得出的关于空间的判断,物体的图像是根据入射角度在眼睛内部产生的。由此明显可知,视觉并非从眼睛发出落到物体上,而是物体的图像进入眼睛,影响了它的物质与形式。听觉和视觉是一样的道理;听觉并非从耳朵发出捕捉声音,而是声音进入耳朵并影响了它。

从这些例证可以看出,对产生感觉的物质与形式的影响并非脱离主体的某种事物,只是在主体里面造成一种变化,无论之前还是之后,主体依然是那个主体。由此可知,视觉、听觉、嗅觉、味觉和触觉并非从它们的器官流出的某种发散物,就其物质与形式而言,它们就是器官本身;当器官受到影响时,感觉便产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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