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412

412.孩子主要通过

412.孩子主要通过适应和适合其秉性的代表接受教导。世人几乎难以相信,这些代表何等美丽,同时又充满内在智慧。在此我举两个代表的例子,通过它们能形成对其它代表的概念。有一次,他们描绘主从坟墓里复活,同时将祂的人身与神性联结起来。首先,他们表现出坟墓的概念,同时却没有表现出主的任何概念;除非以极其遥远的方式,以致人若不从远处,几乎感觉不到那就是主。这是因为坟墓概念里有某种葬礼的意味,他们便以此方式除去这种意味。后来,他们巧妙地允许某种大气进入坟墓;然而,这种大气看似精妙的蒸汽。他们同样从极远处以此来表示洗礼中的属灵生命。然后,我看到他们描绘主下到坑中被掳的人那里,并且主与他们一起升入天堂。一个婴幼儿特有的细节是,他们放下极为柔软纤细、几不可见的绳索,在主上升时用它提升主。这个细节始终保持神圣的敬畏,以免图像中有某种东西触及非天堂的任何事物。此外还有其它代表;通过这些代表,如同通过吸引婴幼儿心智的游戏,小孩子同时被带入对真理的感知和对良善的情感。主通过贯穿第三层天堂的纯真将小孩子引向这些及类似活动。属灵的概念就这样被引入他们的情感和由此而来的柔嫩思维,以致孩子们只知道他们凭自己做这类事,并自发想到它们。他们的理解力便以此方式开始发展。

圣爱与圣智 #427

427.(22)仁和

427.(22)仁和信及其结合的情况,跟意愿和理解力及其结合的情况是一样的。天堂是照着两种爱来划分的,即属天之爱和属灵之爱。属天之爱是对主之爱,属灵之爱是对邻之爱。这两种爱的区别在于:属天之爱是对良善的爱,而属灵之爱是对真理的爱;因为那些处于属天之爱的人出于对良善的爱履行功用,而那些处于属灵之爱的人出于对真理的爱履行功用。属天之爱的婚姻是与智慧(的婚姻),属灵之爱的婚姻是与聪明(的婚姻);因为出于良善而行良善是智慧的标志,出于真理而行良善是聪明的标志。因此,属天之爱行良善,属灵之爱行真理。

这两种爱之间的区别只能以这种方式来描述:那些处于属天之爱的人拥有刻在生命上,而不是刻在记忆里的智慧,因此他们不谈论神性真理,而是实践它们。而那些处于属灵之爱的人拥有刻在记忆里的智慧,因此他们既谈论神性真理,也出于存于记忆的原则实践它们。那些处于属天之爱的人因拥有刻在生命上的智慧,故能立刻发觉他们所听到的是不是真的;当被问及它是不是真的时,他们只回答是或不是。他们就是主所说的那些人:

你们的话,是,就说是;不是,就说不是。(马太福音5:37)

此外,他们因具有这种性质,故不愿听关于信的任何事,说:“信是什么?不就是智慧吗?仁又是什么?不就是实践吗?”当被告知信就是相信不理解的东西时,他们会转身离去,说:“这家伙疯了。”

他们就是那些生活在第三层天堂的人,是最有智慧的。那些在世上通过远离地狱般的邪恶,唯独敬拜主而将所听来的神性真理直接运用于生活的人,就具有这种性质。他们因处于纯真的状态,所以在其他人看来,就像小孩子一样。由于他们从不谈论智慧之真理,言语中也没有丝毫骄傲自负的东西,所以他们看上去也很简单。然而,当听见有人说话时,他们从语气就能察觉出此人爱的全部性质,从言语察觉出他聪明的全部性质。具有这种性质的人是那些拥有来自主的爱与智慧的婚姻之人,他们与前面所提到的天国的心脏有关。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