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12.孩子主要通过适应和适合其秉性的代表接受教导。世人几乎难以相信,这些代表何等美丽,同时又充满内在智慧。在此我举两个代表的例子,通过它们能形成对其它代表的概念。有一次,他们描绘主从坟墓里复活,同时将祂的人身与神性联结起来。首先,他们表现出坟墓的概念,同时却没有表现出主的任何概念;除非以极其遥远的方式,以致人若不从远处,几乎感觉不到那就是主。这是因为坟墓概念里有某种葬礼的意味,他们便以此方式除去这种意味。后来,他们巧妙地允许某种大气进入坟墓;然而,这种大气看似精妙的蒸汽。他们同样从极远处以此来表示洗礼中的属灵生命。然后,我看到他们描绘主下到坑中被掳的人那里,并且主与他们一起升入天堂。一个婴幼儿特有的细节是,他们放下极为柔软纤细、几不可见的绳索,在主上升时用它提升主。这个细节始终保持神圣的敬畏,以免图像中有某种东西触及非天堂的任何事物。此外还有其它代表;通过这些代表,如同通过吸引婴幼儿心智的游戏,小孩子同时被带入对真理的感知和对良善的情感。主通过贯穿第三层天堂的纯真将小孩子引向这些及类似活动。属灵的概念就这样被引入他们的情感和由此而来的柔嫩思维,以致孩子们只知道他们凭自己做这类事,并自发想到它们。他们的理解力便以此方式开始发展。
398.由于被称为灵魂的,是爱与智慧,因而是意愿与理解力,还由于接下来需要说明灵魂如何在身体里面进行运作,并掌控它的一切功能,而这一切可从心与意愿并肺与理解力的对应关系中得知,所以我们根据这种对应关系披露以下观察资料:
(1)爱或意愿正是人的生命。
(2)爱或意愿朝着人类形式和构成该形式的一切成分而不断努力。
(3)没有与智慧或理解力的一个婚姻,爱或意愿不能通过它的人类形式做任何事。
(4)爱或意愿为未来的妻子,就是智慧或理解力,预备一个家或洞房。
(5)爱或意愿也在其人类形式中预备一切,以便它可以与智慧或理解力联合行动。
(6)婚礼后的第一次结合是通过对知道的情感(译注:俗称求知欲)发生的,由此产生对真理的情感。
(7)第二次结合是通过对理解的情感发生的,由此产生对真理的感知。
(8)第三次结合是通过对看见真理的情感发生的,由此产生思维。
(9)经过这三次结合,爱或意愿享有生命的感觉和生命的活力。
(10)爱或意愿将智慧或理解力引入它家里的一切事物中。
(11)若不与智慧或理解力结合,爱或意愿什么也不做了。
(12)爱或意愿与智慧或理解力结合,并使智慧或理解力反过来与它相互结合。
(13)凭借爱或意愿所赋予的一种能力,智慧或理解力能被提升,也能接受并感知诸如出于天堂属于光的那类事物。
(14)爱或意愿同样能被提升,也能感知诸如出于天堂属于热的那类事物,只要它热爱在同一层级的配偶。
(15)否则,爱或意愿会把智慧或理解力从它的高处拉下来,以使它与自己行如一体。
(16)如果它们被一起提升,那么爱或意愿会在理解力中被智慧洁净。
(17)如果它们没有被一起提升,那么爱或意愿会在理解力里面并被理解力玷污。
(18)被理解力中的智慧洁净的爱变得属灵和属天。
(19)在理解力里面并被理解力玷污的爱变得属世、感官和肉体化。
(20)被称为理性的理解力官能和被称为自由的行动官能仍旧存留。
(21)属灵和属天之爱就是对邻之爱和对主之爱,而属世和感官之爱则是对世界的爱和对自己的爱。
(22)仁和信及其结合的情况,跟意愿和理解力及其结合的情况是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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