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09.⒅正因如此,这爱既在彼此相爱的夫妻里面,也在彼此不相爱的夫妻里面。换句话说,这爱在属世夫妻当中和属灵夫妻当中差不多。然而,属灵夫妻拥有婚姻之爱,而属世夫妻只有表面或模仿的婚姻之爱。尽管如此,对孩子的爱和婚姻之爱仍行如一体,这是因为婚姻之爱,连同与其同在的对繁衍的爱,自创造时就被植入每个女人。对繁衍的爱指向并集中于所繁衍的后代,并从女人传给男人,如前所述(393节)。正因如此,在夫妻之间没有婚姻之爱的家庭,婚姻之爱仍存在于妻子里面,她由此在某种程度上与她的丈夫有某种外在联结。也正因如此,连妓女也爱自己的孩子。因为自创造时就被植入灵魂,并以种族繁衍为目的之物是不可磨灭和不可除去的。
2.4属灵的热与光在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时构成一体,正如祂的神性之爱与神性智慧构成一体
99.第一部分解释了主里面的神性之爱与神性智慧如何构成一体。热与光以同样的方式构成一体,因为它们从这两者发出,因其对应关系而构成一体;热对应于爱,光对应于智慧。由此可推知,由于神性之爱是神性存在,神性智慧是神性显现(如前所示,14-16节),所以属灵之热是神性存在的神性发出,属灵之光是神性显现的神性发出。此外,由于这种合一,神性之爱属于神性智慧,神性智慧属于神性之爱(如前所示,34-39节),所以属灵之热属于属灵之光,属灵之光属于属灵之热。从这种合一可推知,热与光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时为一。不过,下文我们会看到,它们没有作为一被天使和世人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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