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09.⒅正因如此,这爱既在彼此相爱的夫妻里面,也在彼此不相爱的夫妻里面。换句话说,这爱在属世夫妻当中和属灵夫妻当中差不多。然而,属灵夫妻拥有婚姻之爱,而属世夫妻只有表面或模仿的婚姻之爱。尽管如此,对孩子的爱和婚姻之爱仍行如一体,这是因为婚姻之爱,连同与其同在的对繁衍的爱,自创造时就被植入每个女人。对繁衍的爱指向并集中于所繁衍的后代,并从女人传给男人,如前所述(393节)。正因如此,在夫妻之间没有婚姻之爱的家庭,婚姻之爱仍存在于妻子里面,她由此在某种程度上与她的丈夫有某种外在联结。也正因如此,连妓女也爱自己的孩子。因为自创造时就被植入灵魂,并以种族繁衍为目的之物是不可磨灭和不可除去的。
58.至于性质不同于天使和人类的宇宙其它事物,也就是人类之下动物界中的事物,动物之下植物界中的事物,以及植物之下矿物界中的事物,也是神-人的神性之爱与神性智慧的接受者;这一点还不能解释清楚。因为必须先详细说一说生命的层级和生命接受者的层级。与这些事物的结合取决于它们的功用;因为良善的功用若不通过与神的一种类似结合,就没有其它任何起源,而这种结合照着层级而不同。该结合在下降的过程中逐渐具有这种性质:由于它里面没有任何理性元素而不再有任何自由元素,因而不再有任何生命的迹象存留其中,但它们仍是接受者。它们因是接受者,故也是起反作用的;因起反作用,故为盛纳的容器。至于与非良善的功用的结合,等到论述邪恶的起源时,我们再予以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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