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409

409.⒅正因如此,

409.⒅正因如此,这爱既在彼此相爱的夫妻里面,也在彼此不相爱的夫妻里面。换句话说,这爱在属世夫妻当中和属灵夫妻当中差不多。然而,属灵夫妻拥有婚姻之爱,而属世夫妻只有表面或模仿的婚姻之爱。尽管如此,对孩子的爱和婚姻之爱仍行如一体,这是因为婚姻之爱,连同与其同在的对繁衍的爱,自创造时就被植入每个女人。对繁衍的爱指向并集中于所繁衍的后代,并从女人传给男人,如前所述(393节)。正因如此,在夫妻之间没有婚姻之爱的家庭,婚姻之爱仍存在于妻子里面,她由此在某种程度上与她的丈夫有某种外在联结。也正因如此,连妓女也爱自己的孩子。因为自创造时就被植入灵魂,并以种族繁衍为目的之物是不可磨灭和不可除去的。

圣爱与圣智 #214

214.情感、思维和

214.情感、思维和行为也处于一系列类似层级,因为一切情感都与爱有关,一切思维都与智慧有关,一切行为都与功用有关。仁、信、善行同样处于一系列类似层级,因为仁属乎情感,信属乎思维,善行属乎行为。意愿、理解力和行为亦处于一系列类似层级,因为意愿属乎爱,因而属乎情感,理解力属乎智慧,因而属乎信,行为属乎功用,因而属乎作为。由于智慧和爱的一切品质都存在于功用,所以思维和情感的一切品质都存在于行为,信和仁的一切品质都存在于善行等等。不过,这一切必是同质的,也就是说,是一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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