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08.⒄对属灵夫妻来说,这爱发自于内,或发自于在先之物;而对属世夫妻来说,这爱发自于外,或发自于在后之物。出于在内在或在先之物思考并得出结论,就是出于通向结果的目的和原因思考并得出结论;而出于在外或在后之物思考并得出结论就是出于通向原因和目的的结果思考并得出结论。后一个过程违背秩序,而前一个过程符合秩序。因为出于目的和原因思考并得出结论就是出于在心智高层区域中清楚可见并通向心智低层区域中的结果的良善与真理思考并得出结论。人类理性本身的性质自创造时就是这样。但出于结果思考并得出结论就是出于心智的低层区域,就是充斥身体感官印象及其表象和谬误的地方猜测原因和目的。这本身无非是确认虚假和贪欲,并且确认后就把它们当作智慧之真理和对其爱之良善来看待和相信。对婴儿和孩子的爱在属灵父母和属世父母身上的情形差不多也是这样。属灵父母出于在先之物,也就是以正确的秩序来爱孩子;而属世父母则出于在后之物,也就是以错误的秩序来爱孩子。引证这一点只是为了证明前一点。
1.2唯独神,因而唯独主是爱本身,因为祂是生命本身,天使和世人是生命的接受者
4.这一点在《圣治》和《新耶路撒冷教义之生活篇》两本书已予以充分阐述。此处仅说明:主,即宇宙之神,是非创造的和无限的,而世人与天使是被造的和有限的。主因是非创造的和无限的,故是被称为“耶和华”的存在本身,是生命本身或祂本身就是生命。没有人能直接从非创造者、无限者、存在本身和生命本身被造,因为神性是一体不可分割的。相反,人的创造必须来自已经被造和有限的事物,并且这些事物被如此形成,以便神性能居于其中。
世人与天使就是如此被造,故是生命的接受者。因此,人若任由自己被误导,以至于认为他不是生命的接受者,而是生命,就无法摆脱他是神的想法。人感觉自己就是生命,从而相信自己的确是生命,是由幻觉造成的;因为主因在工具因中只会被感知为与工具因一体。主在自己有生命,祂自己在约翰福音中就教导了这一点:
因为父怎样在自己有生命,就赐给儿子也照样在自己有生命。(约翰福音5:26)
祂还声称,祂是生命本身(约翰福音11:25;14:6)。由于生命与爱为一(这从1-2节所述明显看出来),故可知,主既是生命本身,那么也是爱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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